警方重申網安法不是監察市民 爭取年內設立反恐專責部門

《網絡安全法》的公眾諮詢期於日前結束,社會有意見批評諮詢文本建議的內容令執法部門有更多的權力而沒有監管,將損害市民的網絡自由和通訊保密,建議加入條文完善監察機制。司警局代局長薛仲明表示,立法目的是為了未雨綢繆,居安思危,避免水電等關鍵基礎設施受黑客集團的攻擊而導致澳門生活癱瘓。

他說,日後設立的網絡全安中心,只會監察關鍵基礎設施的數據流量,裡面的信訊內容是無法查閱的。他形容︰「水喉啲水流過水管,唔會儲存,我哋會考慮返個流量是否有異常,是否有危機存在。」一旦發現有黑客攻擊會採取即時措施應對。

被問到面對公眾對濫權的憂慮,日後會否設獨立組織監督以及提升執法透明度,如實時公佈曾向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索取數據的時間、數量、次數等資訊。薛仲明回應稱,澳門已經紀監會監督警隊,又舉例稱,警方監聽電話都是受到司法機關的高度監察,保障市民的通訊自由。

另外,薛仲明又表示,現時全球反恐治安形勢比較嚴峻,當局爭取年內設立恐怖主義犯罪預警及調查處,工作以情報蒐集以及預防恐襲為主,以更高規格預防和應對可能出現的安全威脅。他說,設立反恐專責部門並非特別針對某些賭場或設施,只要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任何環節都會加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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