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鴿」風災 突發事件應對委無影? 馬耀權:民防屬應急體系最高級別

立法會召開口頭質詢大會,多名議員均就「天鴿」風災期間政府的救災表現,以及防災、整治水患等問題提出質詢。直選議員吳國昌質疑,「天鴿」襲澳期間,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中明顯涉嫌防災救災失責,究竟有何明確的改進糾正措施?如何具體落實官員問責,抑或迴避卸責?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回應指,民防架構是本澳目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體系中,應急層面最高級別的應對機制。而《民防總計劃》關於熱帶氣旋的指引規定,一旦懸掛八號風球,民防架構就會自動啟動。

馬耀權續指,「天鴿」襲澳期間,當氣象局於8月23日早上發出八號風球的預警訊息時,民防架構按《民防總計劃》自動啟動,當時聯合行動指揮官聯同27個民防架構部門及機構,全面投入抗風救災的應急行動。因此除了法務局外,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中的7個部門,包括新聞局、衛生局、社工局、工務局、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等全部到位,且行政長官亦親自到民防行動中心直接指揮應急及救災工作,而3位在澳的司長亦第一時間趕赴民防中心參與協調工作。

他強調,既然民防應急機制已全面啟動,而它的搶險救災行動是整個應急體系中最高級別的,而指揮領導層級也是最高級別,故此形式上已無需要啟動級別更低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去決定是否再啟動民防架構。

黃少澤亦強調,行政長官崔世安在風災發生前後均站在救災的最高位置以及第一線。指「天鴿」風災後首個記者會,行政長官已第一時間向社會承認救災有不足,而在請求駐澳部隊協助救災、請求國家減災委來澳檢視救災防災、施政報告中專章專節建立防災減災長效機制等等,均顯示出行政長官敢於承擔、勇於承擔,並無逃避責任。又指行政長官啟動的專案調查工作至今仍未結束,是否排除官員的責任「言之尚早。」

吳國昌亦問及,風災期間澳門半島西岸的擋潮設施已被證實不能抵禦風災大潮夾擊,政府有何根治方案?會否作公開諮詢?何時才能完成根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水患根治方案不會作公開諮詢,因為方案過於技術,只會聽取部門及業界意見。

海事局:短期建矮牆、擋潮閘 抵擋20年一遇風暴潮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關於現有內港「見縫施堵」的擋潮閘,於2012年設計時是用作抵擋10年一遇的風暴潮,而研究機構建議的是抵擋20年一遇、即潮高是4.8米的潮位。設計上涉及到矮牆及擋潮閘,方案中矮牆的高度為1.5米,矮牆的位置將會移至碼頭與馬路之間。當局亦會增加泵井,避免潮水無法排走的情況。

工務局:中長期將加高海堤 研究內港建蓄洪池

工務局長李燦烽表示,現時內港的海堤未能阻擋較高的風暴潮。風災後當局已對全澳的海堤作全面檢視,雖然風災前間未有發現海堤損毀,但會全面檢視海堤的質量及穩定性如何,有條件加高的海堤會盡快進行研究並進行工程,例如外港、黑沙環、路環等等。至於內港排澇問題,當局會繼續進行內港下水道擴容,並嘗試尋找地方興建蓄洪池。

氣象局:颱風級別1級變3級 地圖標示水浸範圍

氣象局長譚偉文表示,當局計劃短期內修改第16/2000號《核准「熱帶氣旋情況的指示」及「熱帶氣旋信號」》行政命令,在「颱風」級別以上加入「強颱風」及「超強颱風」的級別,令市民意識到颱風的威力。而在風力指標方面,當局亦會採用「10分鐘平均風速」代替現行的「1小時平均風速」來測量風力。當局亦會修改第15/2009號關於風暴潮警告的行政命令,從現時的3級增至5級,並由現時最深的水浸深度1.5米增至2.5米以上。

譚偉文亦指,會與地籍局合作,透過在本澳地圖上的等高線測量,在地圖上標示出相應的水浸範圍。當局亦會優化熱帶氣旋訊號的發佈途徑,並加入訊號可能發佈的時段以及可能性的高低,讓公眾及早應對。當局並會在懸掛八號風球時,提前3小時通知民防架構,令各部門及早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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