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常會仍未決定是否接見三個社工註冊關注組,卻主動邀請五個社團會面。前社工教授蘇文欣表示,社工註冊制度針對的對象是社工而非社團,認為二常會的做法奇怪,「最重要的持份者要求會面而未必見,半持份者不要求見卻反而主動約見。」他說,現時的立法會未能反映社工業界的聲音,憂慮法案最終會引起強烈反彈。「受影響最大的群體要求對話,但議會似乎唔想聽,咁係咪要迫佢哋上街啊?」
蘇文欣說,政府一直都強調鼓勵年輕人參與社會,但二常會今次的做法明顯和政府政策背道而馳。「二常會驚呢班人(前線社工)係驚乜嘢?二常會點解覺得佢哋既意見咁唔重要,唔需要聽?」
另外,如何確保法案能夠體現專業自主備受社工業界關注。蘇文欣認為,社會工作專業委員會(社專會)的組成當中,專業社工代表必須佔大多數才能體現專業自主,其他成員可以來自法律專業等不同範疇,而用家代表亦應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因為成個制度的目的都係保障服務,令用家得到保障,才能保障到社工。」
他認同因為未有註冊專業社工,第一屆的社專會成員可以由政府委任,但主席應由成員互選產生,而且任期不宜過長,兩至三年較為合適。在第二屆社專會產生前要完成統籌認可考試、制訂社工倫理工守則等等法律所規定的工作。第二屆社專會民間代表將由註冊社工互選產生,並將有關條文明確寫入法案。他說,作為業界代表首要是得到專業社工的認同,而非要政府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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