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立法電話實名制 市民憂個資易外洩

政府正就《網絡安全法》進行公開諮詢,有市民在「澳門論壇」發言時反對電話實名制,認為澳門並非警察城市。但有多名市民支持立法,但擔心個人資料外洩問題,以及實名制後或會方便犯罪者掌握更多具體個人資料,更容易進行犯罪活動。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表示,推行電話實名制後,售賣預付卡的店舖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需要遵守個資法, 個資辦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並會適時巡查和執法。

《網絡安全法》諮詢文本建議對違法者因應嚴重性科處罰款5萬元至500萬元,有市民質疑罰則過輕會否沒有阻嚇力,希望政府說明相關標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稱,《網絡安全法》並非刑事管理,而是以防範為目的的行政管理制度,確保有關機構在日常運作時妥善處理網絡安全問題。未來會根據實際情況和違法程度、是否故意或疏忽、以及對市民影響等訂定相關罰款。

郵電局資訊科技發展處代處長李廣亮表示,電話實名制有助減少垃圾短訊。他說,日本實行電話實名制後,用戶每日收到垃圾短訊由2003年的1.8個,減至2005年的0.02個。至於現時使用中的電話預付卡過渡問題,日後若實行實名制,會分階段執行,初期會以短信通知用戶,並會考慮掙取較便民的電子實名認證方式。

至於現時很多詐騙電話的來電顯示都是非本地,電話實名是否有效?司法警察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說,始終可以做到一部分效果,起碼增加了犯罪成本。諮詢文本又建議,在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將互聯網地址與內聯網地址轉換對應關係的日誌保存一年。陳思晶解釋,此舉旨在保存上網時間、IP地址等,以便追蹤網絡攻擊時來源,網民的互聯網數據、所發表的內容等均不在此保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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