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薪酬待遇低乃職業司機請人難主因

近期,職業司機就業問題成為坊間熱議。而為回應資方請送貨司機難的問題,政府在十二月初舉行了為期兩日的“輕型送貨車司機招聘會",共115間公司提供267個職位,當中253個職位即約95%需要搬運,但不少職位薪酬卻低於市場價格,有公司甚至以7,500元招聘,如此低薪試問點會有人見工?又點會請到人?!

本澳持有駕駛執照和職業車駕駛執照的人數眾多,根據交通事務局資料,以較多人從事職業司機的40至59歲組為例,持有輕型汽車牌照的有93,508人、持有重型貨車牌照的有18,894人,潛在人資可謂不少。

勞動市場的供求主要取決於工資水平,業界一直聲稱無法聘用司機,原因離不開薪酬偏低、工作要求多、行業工作環境和保障較差等因素。雖然近年社會普遍認為職業司機薪酬不俗,但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2016年從事批發及零售業的貨車司機人數為800人,月收入中位數僅為15,000元;而從事運輸、倉儲及通訊業的貨車司機人數為2,000人,月收入中位數更只有12,000元(每週工時中位數均接近勞工法正常工時上限的48小時),兩行業貨車司機收入均較居民收入中位數18,000元低一大截。貨車司機一般需要兼顧駕車、搬貨兩種職務,更曾經有僱主要求需兼任倉務員或懂水電等,可謂“一腳踢",一個人打兩、三份工,但薪酬水平卻偏低,如何吸引人入行?更諷刺的是,商界一方面表示職業司機人力緊張,但除了巴士等工作壓力大的重型車種之外,不少司機收入、工作條件和職業保障仍未得到改善,是否真正想請澳門人、留澳門人?政府何以放任刻意壓低本地人工資的情況,形成招聘難的表象,進而藉口要開放輸入外僱?!

必須強調的是,目前本澳只是職業司機、莊荷和監場主任不得輸入外僱,而其他工種,基於經濟發展需要,政府已經大量批准輸入外僱。根據勞工事務局資料,上述參與招聘會的105間公司中,於2017年第二季共聘用了2,250名外僱,而本地人則不足1,900人,平均每間公司獲批外僱超過20名,部分公司的外僱人數甚至多於本地僱員,可見政府亦充分照顧中小企包括有關企業的人資需求。

澳門外僱人數已達十多萬,本地員工只希望政府做好各行各業的外僱輸入規範及管理,切勿放任輸入,讓本地人優先就業的權利得以保障;其中,堅持職業司機、莊荷和監場主任不輸入外僱是重要底線,為本地僱員保留一點擇業、生存和向上流動的空間,尤其是面臨經濟轉型而需轉職的澳門中年人留一個退路。穩定的就業機會僅是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最基本要求,難道連這個卑微的要求政府亦無法保證?

堅決反對職業司機輸入外僱不僅是本地職業司機堅定和強烈的訴求,政府調查亦顯示大多數居民反對司機輸入外僱,因此政府有責任將司機行業留給澳門人。政府應繼續堅守職業司機、莊荷和監場主任不輸外僱的承諾,打擊過界司機,著力改善道路環境和駕駛工作的條件,並推動企業改變依賴低廉勞動力營運的舊有思維和做法,提供合理薪酬待遇,讓司機行業具條件吸引新人入行,讓司機安心工作,亦促使業界良性發展!

立法會議員 李靜儀

十二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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