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蘇嘉豪因去年抗議「暨大一億」而被控「加重違令罪」,被社會質疑是政治檢控。檢察長葉迅生表示,有關案件一定依法辦事,任何案件進行控訴之後,都是完全公開進行審判,所有市民可以自行分析。
至於案發當日有不少市民亦有自發到特首官邸遞信,為何只檢控蘇嘉豪以及新澳門學社成員鄭明軒兩人,是否有政治考慮?葉迅生表示,檢察院是根據案件事實進行檢控,堅守合法性和客觀性原則,不存在政治因素的考慮。掟飛機都被控刑事罪行,會否是過度執法,沒有尊重公民的政治權利?他說,澳門市民享有充分的意見表達權,每年都有不少遊行示威,市民的表達自由是有法律保障的。
被問及檢察院對於有關案件成功入罪有多少把握?會否上訴到底?他稱進行中的案件不能回答。但檢察官作出控訴時的底線就是︰「心中一定有能夠判決的機會,才會推行訴訟,呢個係訴訟技術的問題,所有檢察官都有呢方面意識。」
蘇案事發在2016年5月,檢察院直至今年3月才檢控,似乎有別於一般做法。葉迅生稱,檢察院之前只有36名檢察官,面對每年近1.5萬宗立案數字,今年才增加5名,相信處理案件的程序是正常的。會否要求蘇案盡快開審?他相信初級法院會根據工作會有相應安排,相信不會拖。
自葉迅生擔任檢察長一職後,澳門開始不斷有示威人士被落案起訴「加重違令罪」,更有成功入罪的個案,令社會憂慮政府正不斷縮窄公民社會的發展空間。葉迅生表示,檢察院是履行職責,依照合法性和客觀性原則分析處理個案,「若果部分案件檢控,部分案件放低,就會違反合法性原則,人人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