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區錦新在立法會辯論明年度保安領域施政方針會議中,批評警方濫用「加重違令罪」,針對社會行動進行鎮壓,自黃少澤上任保安司司長三年以來,已有幾十人涉及參與社會行動行使公民權利而被控「加重違令罪」,「這在澳門呢個和平的小城係史無前例,係咪意味著澳門進入一個政治檢控和政治打壓公民社會的時代?」他又指出,警監會無權對警方涉嫌濫權的個案進行調查,發揮不了監察作用。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稱,警方有責任依法執法,有法不執就是失職。「我哋唔做嘢就有問題。」他認為,指控警方濫於起訴是對警隊的侮辱。他指出,2014年至今共有 12次遊行和2次地盤集會,合共 46男12女涉嫌加重違令,同期有 1,882次集會、147次遊行,他反問︰「遊行示威咁多次,點解告呢啲人,咁多遊行示威既人都遵守法律規定,點解呢啲人不遵守法律規定?」至於警監會無調查權,黃少澤稱,態度開放,只要社會有共識,將來要賦予警監會調查權是沒問題。
區錦新又表示,近年澳門有很多外地人士被拒入境澳門個案,很多事主都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參與犯罪活動,又或有刑事紀錄,當中包括很多學者、政界人士,記者、社工,「甚至一歲大的小朋友都話威脅本地安全而被拒入境」。他批評警方橫蠻無理濫用內部保安綱要法,以「莫須有」的罪名隨意拒絕外地人士入境,嚴重破壞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與建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背道而馳。
黃少澤重申,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有責任維護本地安全,美國甚至把國家列為禁止入境對象,本澳則是按每宗個案處理,在充分情報下經分析針對一些個案,「人哋針對國家都無問題,點解我針對個人,同埋充分分析,點解唔可以咁做呢?」他希望社會「要理解,要支持,要配合」。維護本地安全也是每名市民的責任。至於曾有 1歲小童被禁入境,黃少澤重申是警方犯錯,若再度發生,便會提起紀律程序。
另外,香港自評恐襲風險為中級,議員葉兆佳問澳門的恐襲風險評估程度為何?黃少澤回應指,澳門無相關法律規定恐襲指數,但若以香港的指數參考,澳門目前應屬低級,因為「無風險、無情報、無線索,目前黎講係咁既情況,呢個唔係我隨口講出黎,係經過充分分析同研究,區議員,你唔好笑,好嗎?呢個你都有義務,每個市民都有責任協助警方,我希望大家用嚴肅既態度對待地區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問題,呢個係每個市民,每個國民的責任。警方的執法工作可以批評,但不可以笑,笑係對警方工作不尊重,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