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建議金額及檢討週期 家傭及殘疾僱員不適用 全面最低工資明起公開諮詢

《最低工資》法案由明(13)日至下月27日展開為期45天的公眾諮詢。法案諮詢文本建議,最低工資制度適用於本澳各行業的僱員,但可因應僱員工作性質的獨特性或自身狀況豁免,家傭及殘疾僱員為重點討論對象。而法案亦沒有設定最低工資的金額以及檢討週期,政府稱,要因應社會的實際情況而綜合評估,政府持開放態度,會多聽社會不同意見。

統計局資料顯示,2016年時薪少於30澳門元的僱員人數為4.42萬人,當中大部分從事家務工作,佔低薪僱員總數53.6%。若不計算從事家務工作的僱員,低薪僱員人數為2.05萬人,主要從事「飲食業」(4,900人)、「批發及零售業」(4,800人),以及「不動產及工商服務業」(2,600人),合共佔2.05名低薪僱員總數60.0%。

諮詢文本建議,最低工資由基本工資及其他定期給付,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雙糧等同類性質給付。而最低工資的計算方式分別按月、週、日、小時及實際生產結果的計算方式訂定最低工資的金額。勞工局局黃志雄稱,諮詢文本中無列明建議最低工資的金額,是想先聽取市民大眾意見建立制度,再視乎整體經濟發展、通脹,平衡僱主承受能力和僱員保障,當局爭取在明年第一季完成諮詢報告,再草擬法案提交立法會。

然而,諮詢文本有很多評估數據都是以時薪30元作為標準,被問到30元是否就是政府建議的最低工資金額?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表示,30元的標準只是用作評估實行最低工資對各行業的影響,並不等於日後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金額。

有意見擔心最低工資可能成為最高工資,或會出現結業潮。吳惠嫻表示,一行業兩工種的最低工資制度實施至今都沒有出現上述情況。反而相關工種的收入中位數上升了5%,她相信這是社會供需問題,以及要視乎最低工資制度和金額是否訂定得宜。

至於為何家傭及殘疾僱員會成為重點討論豁免最低工資制度的對象?黃志雄表示,家僱不是以經營方式聘請,其工作性質和其他工作不一樣。至於殘疾僱員方面,他認為殘疾人士最重要是有就業機會,若設立最低工資,擔憂不利殘疾人士競爭。

為期45日的諮詢期至12月27日結束,諮詢文本可於政府入口網站(www.gov.mo)或勞工事務局網站(www.dsal.gov.mo)下載,亦可於經濟財政司轄下各文件代收服務點、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政府資訊中心、民政總署各區分站等地點索取。

在諮詢期內,勞工事務局將於11月19日、12月2及9日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辦三場公眾諮詢場,於12月23日在俾利喇街137-145號寶豐工業大廈二樓勞工事務局職安健訓練中心舉辦一場公眾諮詢場,各公眾諮詢場的開始時間為下午三時,歡迎市民參加(報名電話:83999299,報名電郵:[email protected]

除出席上述諮詢會外,市民亦可掃描相關二維條碼直接進入勞工事務局專題網頁發表意見,或透過電郵([email protected])、電話(83999299)、傳真(28581862)、郵寄(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方式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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