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討論社工專業制度法案 專業自主疑走數 蘇嘉豪轟政府縮沙

立法會一般性討論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多名議員關注政府如何看待「專業自主」,會否兌現承諾,日後的社專會民間代表由業界互選產生。

議員蘇嘉豪批評, 社專會的組成是政府安排,沒有經社會諮詢和取態,亦沒有細說明第 2屆社專會的組成。法案文本完全無法體現專業自主,對政府取態感到失望。他指出,社專會日後掌控社工的「生殺大權」,包括制訂倫理守則,若果全部委員都是傾斜政府,擔心會對社工的社會參與有所限制,可能有秋後算帳的風險。他說,政府當初承諾社專會的民間代表可由註冊社工互選出來,並會寫進法案,「但現時承諾去咗邊?法案去到最後直路,無理由依家先縮沙。」

議員陳亦立認為,法案規定社工有很多義務守則,「隨時中招」。政府委任的委員好少會對政府的決定有其他意見,擔心日後社專會作出處罰裁決,會有偏幫政府的立場。另外,法案主要規範私營機構的社工,對公營機構的社工並無規範,擔心若公營機構的社工犯錯被取消合約後仍可自行申請專業認證和註冊,會造成業界不公平現象。

議員吳國昌表示,香港相關機構的成員已經實行社工互選,而且非政府代表成員過半,這是考慮到專業管理和向社會負責的平衡安排。他認為,如果民間代表可以由互選產生,可以增強專業的信心。

議員李靜儀認為,社工專業資格認可重視學歷,但文本中未有說明社專會對相關學歷的認可準則和標準為何,她又稱法案對社工的義務規範多而且空泛抽象,但福利保障沒太多著墨,並希望未來有關法案的補充性條文能盡快出台。

議員馮家超建議政府可參考大陸或台灣在社工認證的方式,考慮社工專業分類認證。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