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發佈《關於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的調查報告》,指出氣象局有關颱風預報的內部流程和指引急需完善,人事管理和設備維護亦笠笠亂。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認為,氣象局的領導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事件只屬「冰山一角」,重申應落實高官評核問責制。
社區發展新動力副理事長李漫洲表示,公共管理系統敗壞的問責,要由最上位者開始,而為保障公共管理能力、防止公共行政敗壞,應前瞻性和系統地作出努力,而不是當嚴重結果出現後才拿個別人來假裝問責。社區新動力重提有關高官評核問責制的建議,包括建立領導官員記分制度、定期公佈各公共部門領導官員的評分,及預先就總分及或分項評分設定問責水平。
顯然,氣象局的亂象其實長期存在,社會過往也批評不已,但政府高層卻沒加理會,任由氣象局爛下去。是以社會有聲音質疑,特首崔世安同樣要負責任。而李漫洲回應記者提問時指,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應承擔最後政治責任,而去年「妮坦」襲澳後,崔世安仍續任馮瑞權為局長,「政治論理來講,作為委任者,應該要負上最高責任,這是冇得迴避的。」
另方面,社區新動力所倡議的高官評核問責制對象是局級,但在澳門體制局級是執行職責,而決策權是在特首或司長,這樣當「出事」或引起社會爭議時,只由局級負責任,又是否公道?李漫洲回應指,問責制分有直接執行問責與政治問責。他認為,本澳「很少發生由上級去承擔政治責任的情況。其實這個與我們一直所追求的理念,就是行政長官普選及立法會過半數直選甚至過渡到全部議席直選,這個是一脈相傳的,因為無民眾參與、民眾授權,你向誰負責呢?這是很模糊的問題。」但又指,特首和司長在最後需負政治責任,「在邊度都講得通嘅」。
但問題是,如何真正體現到對特首和司長的政治問責呢?李漫洲相信中央關注澳門特區情況,「不會任由澳門自己亂咁嚟。」又指,現時政府的權力來源不在市民手上,問責機制如何建立,「可以話難度係幾大,暫時未有條件突破框架。」但相信將責任追究至特首層級,在理論上是合理的,然而機制如何建立及何時可建立,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社區發展新動力成員許寶權則認為,行政長官不應將責任推卸予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馮瑞權、氣象局責任固然大,但行政長官崔世安的責任亦大,不應把責任推曬俾一個人,佢自己都應該負責任。」又表示不排除以個人或社區發展新動力名義發起社會行動,如之前「倒陳麗敏」的遊行等聲討去追究,要求馮瑞權落台,及問責崔世安,要求特首有一個交代。李漫洲補充,尊重市民意願,適當時會有進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