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凌晨進入選舉冷靜期 選管會:組別須在冷靜期前移除所有宣傳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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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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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9月13日 19:19

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17日舉行,競選宣傳期接近尾聲,並於9月16日凌晨進入選舉冷靜期。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重申,冷靜期及投票日期間不可以作競選宣傳。候選組別的受託人有責任在冷靜期前,移除候選組別在任何地方包括網上的宣傳資訊,否則將會觸犯加重違令罪,會交由警方進行檢控。居民亦不能在冷靜期及投票日作任何競選活動,但在「朋友圈」或Facebook非公開帳號傳播,並非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到,就不屬公開宣傳。

唐曉峰亦指,從9月2日競選宣傳期開始直至昨晚,選管會合共收到50多宗投訴,當中10多宗已交治安警處理。而按照警方的報告,在選管會送交的投訴以及由警方自行執法個案中,有14宗已成功取證及檢控,大部分涉及違法宣傳,包括沒有在合法地方張貼或擺放宣傳品,以及在未經大廈業主會同意而張貼或擺放宣傳品等等。他亦指,暫時未收到有關賄選的舉報。

而傳媒尤其是網上傳媒是否需要同樣刪除有關候選組別政綱及競選活動的報道?唐曉峰指相關指引只涉及上述人士,並無要求傳媒刪除報道。但在冷靜期開始時,就不能新增針對候選組別的報道,「新聞與宣傳是2個概念,你而家係做新聞而唔係做宣傳。」

另外,競選宣傳期間多個候選組別聲稱遭到抹黑或造謠。唐曉峰表示,雖然並無正式統計,但選管會至今收到約10宗候選組別遭到抹黑的投訴。若任何人士觸犯選舉法,選管會必然會處理,甚至要求權責部門進行處罰。但是針對抹黑情況,相關言論或指控究竟是事實還是「子虛烏有」,並非選管會講一兩句說話就可解決問題。指控真確與否都須經程序印證,「我哋無能力判斷某啲言論是真是假。如果有關人士認為因言論受到侮辱或誹謗,須向警方投訴,經事實印證才能得出真與假。」

傳媒問及選管會曾否處理過關於抹黑的投訴?唐曉峰表示,選管會難以作出處理,但若抹黑行為明確違反選舉法規定,甚至是一些明顯的誣告涉及觸犯選舉法,選管會才可處理,但至今未有相關方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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