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劍唇槍 第二場選舉論壇激辯賭牌、房屋議題

2017 立法會選舉事件簿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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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9月6日 3:03

【各抒己見】賭牌將陸續到期,政府表明重新競投,那麼是否維持現在賭牌三正三副局面?出席澳廣視第二場「2017立法會選舉論壇」的參選組別則各看法。其中有指,應加大開放更多賭牌,給有意者加入澳門博彩業的行列;但亦有認為,若再增加一個賭牌,可能會造成資源緊張的情勢。

應邀參加澳廣視第二場選舉論壇包括,第六組新希望、第七組學社前進、第八組澳門民众協進會、第九組澳門民聯協進會、第十組思政動力,就社會議題及政綱進行辯論。而由五組各抽出問題,除了賭牌問題外,還有:政府是否應該優先在可利用的土地上興建公屋;由過去的「舊區重整」到現在的「都市更新」,未來應如何加快推動; 租金管制的條文不獲通過,有何意見; 以及,立法會已通過預算綱要法是否有助監督公帑運用。

對於賭牌問題,第十組第一候選人葛萬金認為,應加大開放更多賭牌,給有意投資澳門博彩業的企業或公司加入澳門博彩業的行列,擴大博彩業發展空間。

但第八組第一候選人宋碧琪則認為,若再增加一個賭牌可能會造成資源緊張,甚至人力資源方面亦會影響中小企業的發展,「所以我們認為,在現時發展上更要重視檢討現時不足的地方,去完善未來的發展。」

至於第六組第一候選人高天賜質疑,「我們口口聲聲經常見到特區政府應依法施政,但事實上立法會通過法律只是容許批三個賭牌。政府會用魔術,用一啲叫做法律的欺詐來發多三個副牌。這三個副牌政府說全部收回,再洗牌再拿出來,有可能變六個七個八個,所以我們認為依法施政首要的是需要問責。」

第七組第一候選人蘇嘉豪亦指出,三正三副本來就不存的,「我們希望在未來重新批給時這種亂象不能再發生,而政府應透過重新批給這個議價能力重大的契機,要求博企履行更多社會責任。包括在人力資源上保障本地員工就業,更重要的是向上流動,在環境保護方面怎樣去管制賭場對環境造成的威脅及在消費模式上亦都去扶持中小企。」

第九組澳門民聯協進會施家倫就提倡設立「共享基金」,在博企續牌時抽出百分之十的利潤回饋給全澳市民。

另外,對於興建公屋問題,高天賜指出,當年政府的政策上傾斜批給土地給博企,「我們認為未來日子高官問責可以令到土地好好計劃,好好地規劃。希望公務人員及基層有屋住。」蘇嘉豪強調,收回來的閒置土地要優先興建公共設施,「當中最重要當然是公共房屋及市民所關心的休憩設施。」宋碧琪提倡人人有屋住,又認為應設立公屋申請恆常化。施家倫認同把回收的土地,「一部分撥為公屋用地,加快政府承諾的四萬公屋建設,實幹高效地建樓給市民,盡快進行都市更新」。葛萬金則認為政府必須平衡整體社會發展,「公屋雖然重要,但是社會上還有其他需求,例如康體設施、政府部門大樓,這些都可以在合理土地資源當中來分配。」

在舊區重整問題,第七組指出,「舊區重建推行了十年正正是因為政府不肯去明確以改善居民生活質素為前提去推動,一味顧著發展商去囤積土地,剝削本身小業主的權益。」又認為舊區重建的前題是,要保障原有業主的權益,要「尺換尺」提供足夠的暫住房。第八組則認為,政府要加快落實都市更新,達成共識,「樓換樓,讓居民有樓住」。第九組亦認為下一步是立法,「令到我們都市更新可以正式落實,才是真正為民。」第十組指,都市更新應該要有創新思維去做,「我們收回這些閒置土地點解我們不建一些中途屋,令到舊區屋民先上樓,然後再重建舊社區呢?這方面法律要配合。第六組就質疑說,「其實都市更新及舊區重建只是口講,原因是立法會裡太多地產商利益阻礙澳門發展,變成今時今日沒有屋住,其次是所有委員會關於土地,關於其他諮詢委員會只不過是幫助政府拖延及遮蓋一些問題。」

有關租金管制議題,本身是相關法案的提案人宋碧琪認為,這方面的事是必須去做的。施家倫指,「租務法的通過事實上可以令到澳門無論租客或業主大家都有好處,只不過租金管制沒有通過是大家決定的。」。葛萬金則指出,租金管制條文不獲通過是反映了議會問題,「因為議會的構成由老闆及工人階級,亦都有一些提案議員在表決時出現棄權情況,反映了立法會需要更新及改革。」高天賜就指,租金管制動了立法會內的地產商利益,變相令條文無法通過,「所以我們一定要爭取多些直選議員,才能杜絕他們的利益輸送,同政府一齊搞埋條文。」。第七組則認為,租務法的推出用意是好的,能使租務市場合理化,使租戶尤其小商戶不用受到迫遷之苦,使租客不用受加租之苦。

至於《預算綱要法》的通過能否有助監督政府?施家倫認為,該法是有助於未來更好監督政府洗用。葛萬金指,不能只有立法會進行監督,政府開支預算亦需結合其他政府部門,如審計處在事前事中及事後都作出嚴格的審計。高天賜則認為,雖然預算綱要法過了,但無助於立法會監督工作。又說,「若你看看主要官員的通則及守則今時今日都未落實,你就看到將來預算一樣混亂,一樣洗錢唔抹腳。」陳偉智指出,現時整體財政預算經過立法會通過後,就沒法再經立法會再作監管,所以若沒有單項支出經過立法會審批或重大預算經過立法會審批,這個預算綱要法就算如何修改都是沒有作用的。第八組指出,預算綱要法的通過在一定基礎可以幫到監督預算開支,「但我們認為這是未足夠的,雖然有其他組講到可以有專款專項的功用,但隨著一些重大開支,我們現階段仍無從去監督或監管,我們要求政府重大開支必須經過立法會預算及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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