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號碼波衫赴宴算否違規宣傳? 張永春:要綜合判斷

立法會選舉宣傳期尚未開始,各種疑似宣傳則已開始滿天飛。有候選團隊在舉辦餐飲活動時穿上組別號碼的球衣,或穿上印有自己參選組別標誌或主題顏色的衣物派發禮物,究竟這些是否構成違規宣傳?廉政專員張永春指,廉署會綜合情況跟進,不會以單單一件號碼衫作判斷。至於「電子紅包」的調查,張永春指,已跟社交某體營運商接觸,如有需要可展開除證。

張永春:不以「着一件衫戴一頂帽」判斷

廉政專員張永春指,按照新修改的《選舉法》,現階段至9月2日之前是禁止宣傳期,此期間透過各種方法令公眾留意到候選組別的情況,都有可能構成違規宣傳,部分案件已由治安警跟進。對於有市民擔心穿上某號碼衣物會被指為某候選組別宣傳,他強調,廉署執法範圍是賄選及疑似賄選行為,不會影響社團正常活動及市民日常生活,亦不會以單單一件號碼衫作判斷,而是會透過很多行為,例如社團以各種名義舉辦免費活動,過程中透過各種語言、展示候選組別的號碼、專有顏色、標誌等引起在場參加者注意,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利用此場合拉票等等,綜合情況依法調查及跟進。他又指,如在提供免費飲宴期間違規宣傳,有可能同時觸犯違規宣傳及賄選,這方面廉署一直關注及跟進留意。

電子紅包查成點? 張:已跟營運商聯絡

有關早前「電子紅包」懷疑賄選事件,張永春透露,廉署已跟有關社交媒體的營運公司接觸,「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做到取證,依法履行職責,請大家放心。」但沒有透露是哪間公司,「社交媒體亦不只一間。我們在這期間要進行聯絡,了解情況。」

張永春強調,不論有關人士使用哪種手段,包括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都會留有痕跡,廉署作為特區政府的執法部門,可得到其他地區的執法機關和相關企業的配合,有條件依法調查,履行職責。至於廉署何以一直未有公佈調查進度及結果,張指,廉署早前已作回應,一般亦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另外按照《選舉法》,候選人及受託人享有一定法律豁免權,即使假設廉署發現事件足以提起刑事檢控,「按照法律規定,選舉期間刑事檢控程序要暫停,直至選舉完結之後。」又指這是維持選舉公平公正的法律考慮,避免因為刑事調查及其他執法情況影響選情。

間選直選 同樣要申報        

對於現時有社團名義舉辦免費旅行團,張永春指,現階段的福利活動,如飲宴和旅行,按照法律規定並不需要申報,而於9月2日至17日期間舉行的活動則需要申報,而且不只是參與直選的候選團隊,間選的候選團隊都需要依法申報。他亦強調,不論社團是否已經申報了福利活動,都不可透過提供利益拉票,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否則已經構成賄選

另外,張永春表示,直至今日為止,透過廉政公署及選管會的統一投訴熱線及網上投訴平台,收到與選舉犯罪有關的投訴及舉報有67宗,而廉署則收到34宗投訴舉報,主要與疑似賄選有關,廉眾會按照法律規定及程序處理。而由4月份到現時為止,廉署依法進行的打擊賄選的監察行動有2060次,其中1500多次針對酒樓的餐飲,500多次針對旅遊、派發津貼等非飲宴式活動,當中有個別情況存在以暗示方式作競選宣傳,廉署已依法作出跟進調查。他又補充,下星期開始會約見25組的候選組別,就如何共同維護廉潔選舉進行座談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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