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之下與阿里巴巴簽署合作協議,表示將透過阿里巴巴的雲計算技術,推動本澳發展成智慧城市。但政府一直未有公佈協議細節、合作模式、項目預算等資訊,令社會質疑政府黑箱作業。事隔10日,政府終於肯公佈更多有關協議的詳細內容。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出新聞稿,為協議解畫。新聞稿提及,協議當中的具體項目需要單獨報批及判給,相關預算亦因應項目單獨產生,並放入政府年度預算中。政府初步估計未來2年每年額外增加預算約2億元,而2017年政府投資在各項資訊科技領域的整體預算約為5億澳門元。
對於社會質疑政府為何不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判給?新聞稿指出,根據現行第122/84/M號法令第7條第2款b項的規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包括基於工程或服務的特徵、在執行上的特殊性、獲批給人所作給付的不可替代性,或合同內有部分條款所具有的特殊性質,而將有關工程或服務直接判給某一實體是合適或對特區特別有利,則可免除公開招標而可透過直接磋商判給。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後,政府認為阿里是最適合為特區提供雲計算中心建設及大數據服務的合作伙伴。
新聞稿亦指,考慮到雲計算中心建設及大數據項目服務的複雜性、完整性和關聯性等要求,和以上所述各方面的綜合因素,政府認為將協議相關的服務直接判給予阿里是合適的做法且對本澳本身亦特別有利。因此經慎重考慮後,最後選擇直接與阿里合作,共同構建本澳智慧城市的項目。
社會一直關注大數據應用引申個人私隱保障的問題。新聞稿指,雲計算中心的設施、設備、系統、平台、算法,特別是系統中所收集和儲存的數據等所有權都屬於政府,阿里在項目中只提供雲計算中心建設、雲計算系統及大數據平台配置、大數據算法的設計服務,不會觸碰特區的數據。而所有相關的數據亦會儲存於本澳,不涉及數據離境。另外,在數據中心的選址上,也將充份利用特區政府現有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