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引起社會極大爭議的《租務法》法案,日前經立法會長達8小時的細則性討論,雖然最終有5條條文獲得通過,但最重要的租金管制條文,竟被同屬提案人的直選議員鄭安庭及官委議員唐曉晴「倒戈」投下棄權票,最終被否決,令《租務法》被廢武功。對於2名提案人「臨陣轉軚」,提案人之一、直選議員宋碧琪今日受訪時坦言,2名提案人投下棄權票令她「意想不到」,對此感到遺憾。但她尊重各個議員的投票立場及意向,「公道自在人心,相信社會可以好清晰咁睇到,議會上咩人做咩事。」
宋碧琪指出,在《租務法》法案的審議階段,9名提案人都「有計傾、有商有量」,而負責審議法案的第三常設委員會的11名成員亦有提出意見,當中6名成員認同這個法案。認為在立法過程中,若議員真心希望去完善法案,應該提出一個可行性的方案。她亦指,雖然租金管制條文被否決,但其餘3項措施如驗筆跡、強制執行及出租人3年內不得解除租約的條文均獲通過,認為相關機制仍有助於理順租務市場,防止有人造假、濫用及非法出租,令整個房地產市場能朝向健康、理性的方向發展。
租管變非恆常機制等同廢武功?鄭志強不認同說法
而負責審議《租務法》法案的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則認為,今次的結果「都幾好」,已回應提案人的訴求,強調自己作為委員會主席,已盡心盡力做好所有工作,「昨日嘅結果,我覺得既有遺憾亦有高興嘅地方。」對於有傳媒稱,三常會細則性審議《租務法》期間,將租金管制由恆常性機制改為非恆常、非即時性,等同已自廢一半武功。鄭志強並不認同這個說法,稱「呢啲要等到社會有進一步共識後,我哋再做都未遲,留返下一屆去做。」
陳澤武:提案人應多做研究
對法案持反對意見的間選議員陳澤武則認為,提案人應先對社會實際情況多做調查及研究。指在租務市場當中,甚少出現租約未完,業主就趕租客走的情況,「你要賠好多錢,因為商舖唔同住宅,係《民法典》中係無最多賠償2個月租金嘅條文。假設3年租約2年就走,邊個趕邊個,係要賠埋剩返1年嘅租金,好少發生。」他亦指,立法會通過出租人3年內不得單方解除租約的條文,將會令租金的升幅更高,並令業主對租客更「揀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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