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門學社促政府公佈「智慧城市」合作細節

澳門政府日前與阿里巴巴簽訂合作協議,表示將透過阿里巴巴的雲計算技術,推動澳門發展為智慧城市。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質疑,政府在公眾毫不知情下便簽署協議,一直亦未有交代安排細節,促請政府在公眾可以審視「智慧城市」計劃細節前,停止與阿里巴巴合作,並尊重居民拒絕阿里巴巴處理自身數據的權利。

大數據涉及資料收集,小市民又是否有權向收集說不?蘇嘉豪表示,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問題,政府一直未有清楚解釋。他指,一般成熟的大數據會匿名化處理個人資料,但今次協議是否依照此原則一直是個疑問。又表示,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資料庫不能設在境外或轉移至境外,「但這框架協議又會否為阿里巴巴提供活門或缺口。既然這是如此戰略性,或到時會有很多理由,說這數據中心設在國內會方便運作,那會否在《個資法》為他們留下缺口?」

對於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本澳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符合歐盟高標準,不管將來委託哪一個部門開發工作,都有義務保密市民的個人資料,蘇嘉豪認為,《個資法》本身有規範很多對於個人資料的保護,但今次是新協議、新嘗試,政府需要更加詳細說明。「如果安全性或操作上涉及境外處理,如資料外洩或被販賣,有何法律責任?作為司長不能抛出法律,之後說法律已經保障好,但法律怎樣保障?」

他又指,雖然是次簽署的是框架性協議,但往後的單獨項目可能受此框架限死,之後所謂的公開預算,公開規範內容亦有可能流於形式。另一方面,大數據牽涉個人資料,居民又是否有權說不,聲明資料不願意被收集,在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上擁有「被遺忘權」?亦需要政府進一步交代。因此強烈敦促政府在公眾可以審視「智慧城市」計劃細節前,停止與阿里巴巴合作,並尊重居民拒絕阿里巴巴處理自身數據的權利,同時確保居民有權知悉相關數據。

另外,對於選管會早前指有候選名單未依法刪除一些競選宣傳訊息,蘇嘉豪指,早前收到選管會電話,但對方沒要求限期前解釋,已去信選管會查詢,又指《選舉法》未能適應新媒體時代,令選管會執法上有模糊的地方,認為選管會該及早釐清,令候選組別不至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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