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法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將設高教基金及院校評鑑制度

歷經超過2年的審議,立法會今日細則性表決通過《高等教育制度》草案,草案建議設立高等教育基金及高等院校評鑑制度等。討論期間,直選議員高天賜關注當局如何避免高教基金與其他資助部門重覆資助的問題。列席大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指,高教基金將由高教辦負責統籌,並由行政法規規範,將會用作支持高等院校某些項目、學生活動、研究及研討會等。他亦指,高教基金的規模及資助金額將會較澳門基金會少,並會與澳基會溝通,避免重覆資助,基金運作亦會十分透明。但實際金額仍要與行政長官及行政會成員商討。

另外,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關注到高等院校評鑑制度的問題,譚俊榮指出,當局十分重視對高校的評鑑,但絕非由高教辦為本澳高校進行評鑑,而是透過國際間的獨立第三方進行。期望透過高校評鑑令本澳的高等院校能夠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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