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7月1日起實施驗車年期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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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表示,政府將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縮短驗車年期的新安排,屆時輕型汽車及重型電單車強制驗車年期從10年縮短至8年後每年強制驗車,輕型電單車則縮短至5年後一檢,8年後每年制檢驗,而6年及7年的輕型電單車今年無須受檢。而用作商業用途的輕重型電單車納入每年強制檢驗範圍。交局指,有關安排旨在適當控制機動車輛尾氣的排放,加強車輛定期維修保養及進一步提高在用車的安全性。

交局續指,因應新安排實施,今年車輛強制定檢日期亦有所調整。為讓車主儘早掌握車輛的強制定檢日期,當局已於去年12月將今年車輛強制檢驗的相關資料上載至網站www.dsat.gov.mo供查閱外,並會透過流動電話短訊方式,提示車主車輛強制檢驗日期,同時在今年行車稅的稅圈中也列印了有關車輛的強制檢驗日期;另外,車主也可申請郵電局的「安全電子郵箱」帳戶接收電子版車輛年檢通知書。

交局提醒,車輛強制定檢日期為10個工作日。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相關規定,車主須按照指定日期前往驗車,若未能按期出席,車主應於指定驗車期或之前向當局申請更改檢驗日期,除需提交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之相關文件外,每一機動車輛申請費用為澳門幣400元。逾期驗車將被視為缺席檢驗,需繳付逾期檢驗費用1,200或2,000元;倘缺席檢驗超過6個月,車輛的註冊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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