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法規6月13日生效 標籤脫落罰六百 工聯促當局彈性處理

《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今年6月13日生效,交局早前表示,若頭盔的技術標準標籤脫落,則視作無標籤的頭盔,可能會被罰款600元。工聯今早約見交通事務局局長,副理事長梁孫旭會後表示,不少市民反映頭盔容易因日曬雨淋或摩擦而導致標籤損毀或脫落,憂慮警方截查時會因此而被檢控。他促請當局採取彈性的措施去處理,減低市民疑慮。

梁孫旭引述交局回應指,當局正針對標籤脫落問題進行研究。並指若電單車駕駛者因戴上標籤脫落頭盔而被截查時,警方未必會即時處罰,會向駕駛者發放一張通知書,駕駛者可以帶備通知書及頭盔前往交局進行核實。若相關頭盔符合法規訂定的技術標準時,就毋須處罰。他亦指,雖然現時有338款頭盔已獲當局核准,但市面上仍有不少合符規格但未獲核准的頭盔,促請政府盡快推出方案處理這些問題。

梁孫旭亦指,雖然行政法規設有1年緩衝期,但現時距離法規正式生效只剩5個星期,不少市民對條文規定卻不太清楚,憂慮法規生效後容易被罰,他認為當局要多做宣傳。並指現時市民只能透過交局網頁查詢自己的頭盔是否合符標準,但對於不懂上網人士來說則難以核實是否合規格。他建議當局除了透過網上宣傳外,亦可透過其他途徑供市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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