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文化局違法以取得勞務大量請人 梁曉鳴:年內4分之3人將被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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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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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4月24日 20:20

廉署報告早前揭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請人員,規避法定公開招聘程序。文化局召開記者會回應廉署報告內容,局長梁曉鳴表示,當局就事件對政府帶來的負面形象及對社會造成負面衝擊深刻反省並致歉,承諾日後定當依法施政。他亦指,針對局內現有合共82名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的人員,當局會按《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規定,以緊急為由與人員簽署為期不多於1年的個人勞動合同,當中4分之3人將於今年第2、3季陸續解約。而被問到是否有前任或現任領導或主管人員正被廉署調查?梁曉鳴則沒有正面回應。

梁曉鳴表示,當局十分認同廉署報告,已即日成立工作小組,對各部門的人資狀況進行綜合分析,檢討報告並進行深入調查。他指出,文化局自2010年起的工作量大增,人資壓力巨大。但他指,上述客觀事實不應成為違規施政的藉口。當局在未經社文司同意下,透過取得勞務方式聘用人員,屬過往解決人手短權的權宜之計,並衍變成特殊形態。其本意是為市民提供更多文化服務。但由於急於求成,以及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偏差、運用不當、粗心大意,當局今後必須嚴格以合法方式處理。

梁曉鳴指出,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人員的做法,在局內可謂「歷史悠久」,「雖然廉署報告係針對2010至2016年期間嘅事,但係1995年我入職文化局時,呢種方式己經存在。」他亦指,前線主管及領導不時著重成果緊迫,而沒有對法律有深刻認識。並指曾經有法律人員指出相關問題,但主管卻「未必聽得入耳」。

梁曉鳴指,當局經嚴謹慎重評估後,為免影響市民服務及穩定相關工作,會向社文司長建議以《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規定,以滿足緊急需求為由聘用相關人員提供服務,限期不多於1年,以減低對市民服務的影響,並作為當局工作的過渡期,爭取在有限時間內重新調動內部人員的工作安排。而相關人員大部分將於今年6至9月內結束有關服務。當局亦會採取多項預防措施,包括加強對人員的法律培訓、在行使《採購法》時作出全面檢討及監控、敦促部門依法處理人事工作、建立嚴謹的自我監督機制、重視法律意見等。

另外,廉署公佈的年度工作報告亦爆出文化局2名主管人員並無5年工作經驗但仍獲委任。梁曉鳴指,因當時文化局對法律條文出現理解偏差,導致在行政行為上出現瑕疪。當局重新透過正確的行政程序,如實向上級反映,並呈請行政長官免除工作經驗要求及作出批示。

有傳媒問到,究竟文化局內有否前任或現任領導或主管人員正被廉署調查?梁曉鳴未有正面回應,僅稱若廉署日後發現有文化局人員涉嫌違法違紀,當局必會嚴肅處理。他又稱,前領導與他一樣為藝術人,對培育藝術人才有很大熱情,但每人各有長短,希望社會能全面及客觀看待事件。相關問題主要是因前領導對法律有錯誤理解,應不涉及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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