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提出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當局重視對家暴受害人的保護及服務,為應對家暴受害人臨時住宿的需求,將在現有兩個庇護中心共50個服務名額的基礎上增設一庇護中心多提供30個服務名額,並會籌設為男士提供臨時住宿及輔導服務的避靜中心。
吳國昌指出,二零一六年制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後,受害婦女向政府求助較前積極,但過去一直協助提供臨時宿舍扶助受家暴婦女兒童的社會服務機構的因宿舍爆滿而難以回應需要,另又有受家暴婦女帶同多名年幼子女獲安排暫遷住宿舍三個月期滿,問題未解決但因三個月期滿被強制遷離而陷於極度徬徨。
他說,回應家暴問題而需增加的臨時宿舍,理應不涉龐大數量及資源,但為回應立法後向政府求助應對家庭暴力較前積極的新情況,相應適當增加資源確有緊切需要。特區政府在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協助下,理應依法定方向及早研定應對婦兒家暴的有效措施,而對於婦兒之外的群體,包括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指定關注的長者、殘疾人士和其他脆弱群體,乃至對於在社會習慣上通常不願意被嘲軟弱而不願求助的的一般男士,其實亦不應被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