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飯店被拆疑涉違反文遺法 批則把關標準寬鬆 當局或涉違例

澳門的法定文物六國飯店因空置多年,結構已嚴重損毀,文化局早前稱,正等待工務局審批重建方案。城規會委員林翊捷質疑,有關程序並未按法律規定進行,文化局涉嫌行政違法。另外,同一地段南側新建的「新東方商務賓館」的街道準線圖中,明確要求「立面外觀須與相鄰建築保持一致」,但現場所見,新舊建築風格有明顯落差,林翊捷說,理論上說,若果發展商入則違反規定,政府就無可能批則,只能要求發展商再做設計,但文化局和工務局當時審批圖則的標準的寬鬆程度令人驚訝,有可能已違反都市建築條例的規定。對於新馬路街道風貌的保存,實在讓人擔憂。

林翊捷指出,六國飯店是法定文物,受《文遺法》保護,因此不能輕易拆除。有報道指出,六國飯店原本被保留的立面已經大部分被拆除。他說,折除重建,其歷史價值會大打折扣,「直接啲講即係假嘢」。根據文遺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拆除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而第二款則補充︰「拆除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或屬組成建築群、場所的不動產,由行政長官經聽取文化局具強制性及約束力的意見和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後,以批示核准。」他質疑當局決定拆除重建有關建築物時,有否依法進行上述規定的三個程序?當局沒有完成或沒有進行法定程序是好嚴重的問題,文化局或涉嫌違反《文遺法》。

林翊捷表示,舊建築只保存立面,其他部分拆除,會令到立面失去保護,而新建築興建亦需要時間,立面經過一段時間被風吹雨打會變得殘破。既然已經被列入為文物,政府就應該要有機制確定其保存狀況,而非像文化局早回應,到發現情況時已經冇得救。

另外,林翊捷指出,同一地段南側新建的「新東方商務賓館」,在2012年工務局發出的街道準線圖中,明確要求「立面外觀須與相鄰建築保持一致」。然而,該建築物相鄰的舊建築是上世紀二十年代流行的折衷主義建築,而現時新建這個明顯是偏向於後現代主義建築,「好講話係一致,這同原本的街道準線圖的要求是有矛盾的。」他說,理論上來說,若果發展商入則違法規定,政府就無可能批則,發展商就需要重新做設計。他說,文化局和工務局當時審批圖則的標準之寬鬆,讓人驚訝,有可能已違反都市建築條例的規定。對於新馬路街道風貌的保存,實在讓人擔憂。

翻查報道顯示,上述項目的發展商──新東方集團董事長兼澳門地產業商會會長鍾小健在2014年時5月時表示,有關項目的投資額約3億元,將提供約200間酒店房,預計2017年落成。他說,新馬路很多舊建築相當有特色,需要保留外貌。政府亦要求酒店需恢復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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