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指,政府現時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在未有新公共房屋供應的情況下,一直拒絕啟動新一輪的公屋申請。最近一次的社屋申請已是2013年中,即政府已接近四年無開放社屋申請。儘管政府表示今年上半年社屋輪候將清隊,但不會重開申請。而早年因社屋供應不足,政府為解燃眉之急,推出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為輪候戶提供住屋資助。若政府一直不開放社屋申請,一些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包括在過去數年家逢突變而面對住屋困難的居民,不但無法申請和入住社屋,更無法得到相關住屋資助。
李靜儀亦指,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有屋才開隊」做法會一次過積累大量申請者,而房屋局根本無辦法快速處理如此大的申請量,篩選審查申請人資格、排序過程緩慢,往往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整個甄審程序,費時失事,造成「有屋無人住、有人無屋住」情況。同時,輪候人仍要承擔租金壓力。認為政府應要掌握社會對社屋的數量和戶型需求,更好地回應居民的住房訴求,避免資源錯配,先興建再接受申請並非合適做法。
她續指,房屋局去年六月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已透露,「房屋局正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並將考慮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之可行性。」其後亦表示,一般做法是完成修法再開放申請,故未有開放恆常化申請的決定。唯有關工作進度緩慢,實在難以回應居民的需求和期望。
李靜儀質詢當局《社會房屋法律制度》修法進度如何?何時才會向立法會提案以便盡快落實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的規定?考慮到《社會房屋法律制度》修改仍然需要一段時間,遠水難救近火,政府短期會否盡快重開新一期的社會房屋申請,起碼讓合資格的輪候戶申請房津,以解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