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指出,當局多年前提出於石排灣郊野公園側興建停車場的計劃,工程在2012年開標,並在當年6月透過兩個行政長官批示,分別以1.1億元和200多萬元的金額,批出「石排灣公園興建停車場工程」及「興建石排灣公園停車場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兩份合同。但工程一直未有動工,直到去年6月當局才提出計劃重啟石排灣郊野公園附近興建停車場的方案。
李靜儀促請當局交代為何在2012年批出興建石排灣公園停車場工程後,便將有關計劃擱置?已批出合同及相關公帑支付的處理情況如何?當局對於重啟興建石排灣公園停車場工程的安排如何?有何措施減低石排灣公園側停車場工程對附近生態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