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男士有薪侍產假有共識 市民:勿再拖延 優先立法

政府早前提出將會優先修訂《勞工法》中的7項內容,包括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14日無薪產假、叠假補假制度等,並建議強制性假期補休期限由1個月增至3個月,額外「兩工」可補休或金錢補償。《澳門論壇》今日探討有關勞工法修法的議題,有市民認為,社會對叠假補假、男士有薪侍產假等議題已有共識,修法不應一拖再拖,「如果好似政府咁講,我哋要等到勞資雙方對所有勞動議題都有共識,我相信到公元3,000年都未搞掂呢樣嘢。」認為政府應「斬件立法」,將部分勞資雙方已有共識的議題優先進入立法程序,並期望在今個立法會期解決。

另外,不少發言市民認同增設5至7日男士有薪侍產假以及增加產假日數,指現行法律中只有2日無薪假的條文顯然不足夠,認為有薪侍產假可令男士有更多時間照顧家庭。但亦有市民反對增加假期日數。

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 勞資雙方均認同

勞工界間選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社會對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已討論多年,並已存在共識。男士有薪侍產假作為一個特別、短期的假期,對企業不會新增太多壓力,亦可體現家庭和諧及關懷。認為政府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將男士有薪侍產假落實到法律當中,並應將有共識的勞動議題抽出來,優先進行立法工作,「政府對好多嘢都反覆諮詢討論,又無具體時間表,仲要搞幾耐?勞方十分擔心政府會加插好多嘢入去。所以我會做個提案,政府做唔到咁積極,不如勞方自己去推動。」

而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表示,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無薪產假及叠假補假制度等,資方都願意就此商量。資方不反對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及增設無薪產假,商會對此的爭拗不大,但詳細日數仍有待勞資雙方進行探討。

婦聯常務理事呂綺穎認為,婦聯過往曾經收集到2萬多個簽名支持設立男性有薪侍產假,證明男性有薪侍產假具有清晰民意,期望政府能將這個有社會共識的修法項目優先立法、盡快落實。婦聯亦認為,有薪產假應從現時的56日增至90日,指婦女在生產過程中,身體會有一定程度的虛耗,生產後的身心靈壓力十分大。現時56日的產假對身體恢復及照顧新生兒遠遠不足夠。而婦聯早前所做的問卷調查結果亦反映,社會認同延長有薪產假的日數。

三工補償機制要調整?資方:要協商

對於社會有意見要求優化強制性假期「三工」補償機制的靈活性,李國輝認為,勞資雙方對優化「三工」補償機制方面應「有得商量」,但強調企業成本上升會轉嫁給消費者,呼籲勞資雙方共同合作,避免成本上升。

「究竟員工係三工上面係咪賺咗好多?」李靜儀則指,勞工法所規限的是「最低標準線」,並規範工資、休息、休假權利,均是對員工的補償、保障。認為勞工法並未限制資方口中所說的「協商」,但前題是不能低於法律所容許的底線,「一係你就跟勞工法嘅最低線,一係就協商一個合法嘅做法。如果可以協商低於勞工法,呢個法律根本就無存在嘅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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