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警涉庇黑案開審 次被告認洩密 否認受賄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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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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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2月7日 19:19

去年初六名治安警員被司警拘捕,涉嫌在過去4年間利用職權為高利貸集團提供服務,包括協助禁止入境者進入澳門,提供保護及通風報信等,收受利益達183萬元,六名被告全部被羈押候審。案件今早在初級法院開審,六名被告早上由囚車押送往初院應訊,其中五名被告,包括首席警員莊振威、余志偉、副警長賴永衡、警員趙汝群及退休警長麥健漢選擇保持沉默不作自辯,而第二被告、首席警員林國森則選擇在庭上作供。

林國森主動向法庭坦承洩密,但否認受賄、袒護等控罪。控訴書指控林國森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多名人士聲稱可以安排被拒入境人士進入本澳,及在錄像取證中以「做手腳」、刻意降低錄像質素等手法來拆解案件,並「開價」索取高額費用。林國森表示,自己是負責情報工作,上述手段僅為蒐集情報的技巧,坦承自己有向線人洩密,但所開出的價錢均是「亂講」,實際並沒有收取任何利益,目的僅為博取線人的信任以獲得有價值的情報。林國森亦多次強調,自己當時只是一名普通警員,無可能干預及改變其他小隊的調查工作。

合議庭主席周艷平在庭上宣讀一名證人的證言,證人供稱在深圳一間娛樂公司任職,由於必須來澳出席頒獎禮,並要避免一間韓國娛樂公司得知他被拒入境本澳。經他人協助,按照指示身穿鮮色衣服,從指定的口岸通道入境本澳。留澳期間如需外出需要通知,並會安排警員保護及專人接送。期間,曾經有一名人士在其入住的酒店大堂指示他如何離開本澳,當他到口岸過關時,發現駐守通道的警員與當日指示他的人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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