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法》2月底生效 配套法規未見影 黃潔貞:時間倉卒對業界不公

山頂醫院開錯藥事件令社會關注《醫療事故法》的落實,唯法律將於2月25日生效,相關配套法規至今仍未出台。直選議員黃潔貞批評,相關法規出台時間倉卒,令市民及醫療界均缺乏時間充份了解相關內容,建議政府建立查詢機制,讓公眾可詳細了解法規相關細節。

《醫療事故法》將於2月底生效,距離現在不足一個月,但相關配套法規,如民事強制保險、規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及鑑定程序的《鑑定規章》,以及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的《調解規章》等法規仍未出台。醫委員主席、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於去年9月曾「拍心口」承諾法規一定可以在《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生效前完成,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公佈。

直選議員黃潔貞指,立法會三常會討論《醫療事故法》時已明白當中補充法規的重要性,故已延後法例的生效期,由原本的法例通過後90日正式生效,修訂為法案通過後180日後才正式生效。她批評,目前公眾及醫療界別對有關細節均尚未清晰,形容時間非常倉卒。「法規應該能趕及出台,否則法例生效後政府難以向社會交代,但這對業界不公平,太遲掌握一些資訊,一頒佈就已配合法律實施,缺少了適應期,也是大家這段時間較恐慌的原因。」

她表示,政府曾指衛生局已有完善通報機制,病歷書寫亦是業界日常在做,呼籲業界不用擔心。但黃潔貞認為,那都是衛生局的「慣常做法」,而非業界的「慣常」。「全澳的慣性做法未必與你一致,病歷書寫大家知道怎樣寫,但是否按行政法規要求,大家都不知道。」又指出市民亦需要知道相關程序及自己的權利。「如鑑證程序及費用等,現在都不知道。醫患雙方都要清晰,不然只會另起衝突矛盾。」

黃潔貞期望,配套法規會於新年後出台,讓市民及醫療界在法律生效前的大半個月內了解當中細節,又建議政府成立專責部門接受市民細緻查詢,並建立查詢機制,填補之前查詢和宣傳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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