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次「事先張揚」明年度有逾千項道路工程,並推出十項措施優化工程的管理。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指出,現時不少基礎設施如水管、電纜、通訊網絡、燃氣管等需要更換及舖設,道路工程開展理所當然。但他質疑,今年所開展的485項道路工程,完成率只有一半,部分工程需要到明年才能完成,「今年485項都搞唔掂,明年過千項會搞得掂?一年得365日,即係平均每日就有兩項工程開工,仲會一直累積。如果全部都係明年開工,會好大件事。」
對於政府推出十項措施優化工程管理,鄭仲輝指出,部分措施過往經已存在,實屬「老生常談」。但指准當局許夜間、假日施工的措施,做法值得商榷。雖然相關措施能令工程更早完成,減少道路佔用的時間。但措施可能與現行《噪音法》的規定有牴觸,影響居民作息,認為政府「唔可以想做就去做」,當局應公佈工程獲豁免的原因,並要取得社會共識,亦應訂定准許夜間或假期施工的準則。
鄭仲輝亦認為,政府不應以工程涉及「公共利益」為由,就忽略工程對社會民生及營商環境的負面影響。直言道路工程除了會影響居民出行及作息外,對附近商戶的影響亦甚大。他指出,現時商戶受著成本高、租金高、薪酬成本高等因素影響,生意十分難做,「若果掘路令到佢兩、三個月無生意做,點算呢?究竟政府如何將道路工程對商戶嘅影響減到最低?有何措施協助受影響商戶?」鄭仲輝批評「十招」對相關問題「隻字不提」,「點解唔係好周詳、仔細咁策劃哂,先話俾大家聽?(政府)而家通知大家要做工程,但無同大家商量。」
鄭仲輝認為,當局可以仿效2011年高士德下水道工程的經驗,加強與鄰近市民、商戶及社團的協調。指當年政府為了工程能順利開展,對持份者進行多次諮詢及商討,詳細解釋工程內容,關顧每個細節,工程的效率最終令大家讚賞。認為政府對此責無旁貸,應與持份者商討,如何將逾千項道路工程的影響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