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策略報告沒公開 林宇滔:編製總體規劃應多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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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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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12月26日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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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向城規會介紹《城市發展策略研究(2016-2030)》正式文本,受到委員及政府的質疑。中區社諮會委員林宇滔表示,雖然政府未有公佈《城市發展策略報告》正式文本的內容,但報告內容基本上是總結了社會多年來的發展,包括從生態保護上的一些規定,大方向上看似沒有甚麼問題,「報告主要都係講啲唔會錯嘅嘢。」並指今次的策略報告純屬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期研究,之後的城市總體規劃才是城規工作的核心及戲玉,「社會應當關注政府如何落實總規,總體規劃將會有較大角力。」

但他認為,策略報告的制訂理應要多聽公眾意見,亦要讓公眾知悉整份文本的內容,但未必需要很嚴謹、大規模的諮詢。林宇滔亦指出,2014年3月生效的《城規法》規定城市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應在法律生效後3至5年內完成,但2年多時間過去,政府方才完成城市發展策略研究報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未見影,之後還需要做分區規劃。認為政府不應再拖太多時間,不應再爭吵策略報告的內容,而是要著重如何透過策略報告落實總體城市規劃。

政府委託清華大學編製城市發展策略報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亦透露,將會以外判形式聘請外地機構編製城市總體規劃。林宇滔表示,澳葡時代政府亦是透過外判方式,委託葡國人來編寫城市發展策略報告。本澳有需要與內地配合發展、差異定位,報告找內地機構來編製問題不大。但指在編製總體城市規劃時,政府應當聽取公眾、城規會及立法會的意見,「因為最終總體城市規劃需要係立法會通過。」

他亦認為,無論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是否以外判的方式進行,當局均應做好把關工作,「最重要係做呢份嘢嘅人想做啲乜嘢,以及如何落實監管。」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做好一個滿意的城規?他認為實際操作上有困難,故此應把握時間,於不同階段充份聽取社會的意見。相信社會亦可以在制訂城規上多提意見,若政府有心聽,可以減少更多不信任及質疑,「否則過多幾年又話無共識,會係最差嘅結果。」

社會對生態保育沒大爭議 林宇滔:應先於城規落實

近年社會對於生態保育議題十分關注,事實上,環保局早於2010年開展《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編製工作,規劃提出「分區管理」的概念,透過劃分環境功能區,以不同的管理辦法控制各區的開發强度,以減低社會發展對環境的影響。林宇滔認同政府提出「分區管理」的概念,方向上亦十分認同。但指政府對「分區管理」的政策仍是一片空白,環保規劃中期評估報告就說「已交規劃部門研究」。

「究竟如何得到落實?百分比是多少?具體在什麼位置?這些其實是否要等到總體規劃才可以落實?我覺得不需要。」他舉例指,《文遺法》除了要求政府就文物作出評定外,亦需制訂臨時的文物清單。但政府未有落實這項工作,才會引發相當多與文物保育相關的爭議。強調環境保護規劃並非單是環保局的規劃,而是城市整體上的規劃,不單是要一個部門落實,而是要工務部門甚至整個政府都要落實規劃內容。

林宇滔坦言,其實本澳能夠做到的生態保護或有自然價值的生態綠化只有10至20%,「即使你用哂五幅填海地嚟做森林,整體都只有20幾%。你唔保護呢啲,仲可以保護邊啲?」而規劃中提到的山體、湖泊、歷史城區等列入環境嚴格保護區均未有落實,「究竟澳門仲有幾多湖泊、山體未被破壞?」認為先行落實環保規劃,保護僅有的生態,對於落實城市發展策略及城規沒有抵觸,「先行保護幾個已部分開發,但未完全開發嘅山體,我相信沒有太多爭議,應要有輕重緩急,即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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