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早前公佈,明年本澳將有多達1千項道路工程施工,比今年多出超過1倍,意味著明年本澳的交通情況更加嚴峻。雖然政府推出「十招」來優化道路工程管理,但仍未釋除社會疑慮。《澳門論壇》今日探討明年道路工程的問題,有市民發言時認為,當局應准許同一個路段、同一個承建商為多間公用事業機構施工,避免道路「掘完又掘」的情況發生。亦有市民建議政府增設「掘路稅」,從而增加公用事業機構的掘路成本,並增設工程配額制,令機構減少或合併工程數量,減少對道路交通的影響。
岩土工程協會監事長李熙爗指出,現行本澳的道路施工標準已實行20多年,標準已過時,不足應付目前車流量,建議更改。又認為當局准許道路工程夜間施工,可以縮短2至3成施工時間,有效縮短「受苦期」。但指夜間施工受《噪音法》所限,需要特首才可批示豁免,以來年千項工程有三份之一需要夜間施工為例,特首就需要簽300多個外,加重工作量。認為可以仿效香港,將豁免權下放予司局級部門。
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亦認同下放豁免夜間施工的權力至司局級官員手中,「事無大小都要特首批,會好唔得閒。」亦指曾經見過道路工程只得幾個人開工,認為當局應從源頭濫察公司的人資及器械,確保公司入標時的工程方案與實際施工時相同。他又指出,香港路政署負責統籌大大小小的道路工程,反觀本澳則分散在不同部門,沒有統籌。而討論多年的共同管溝早前已完成研究,質疑當局在已有結論的情況下,為何將之不推行?
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凌世威則表示,工程固然愈快愈好,但政府更應從減少道路使用及防止交通重叠著手。他提出,當局應推出措施控制發財巴及旅遊巴的數量及班次,透過政策誘導旅遊巴及發財巴利用橫琴及蓮花口岸接客,經橫琴出入,減輕關閘的交通壓力。他建議第二階段的單牌車進出橫琴政策,可以開放讓本澳單牌旅遊巴進入橫琴口岸接客。而新青協副理事長鄭嘉豪則認為,政府對於道路工程的資訊及公關宣傳應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