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泛濫 法律弊漏頻仍 林香生促修改外僱法 從源頭上予以規範

2016-10-24_09-51-32

外僱泛濫問題一直是本澳的風土病,據統計局《2016人口中期調查》初步結果顯示,在澳居住的外地僱員較2011年大幅增加68.8%至105,200人,尚未包括不在澳居住的外僱。社會一直促請政府要嚴格審批外僱輸入、保障本地人優先就業、訂定外僱退場機制、加重處罰等等。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提出口頭質詢中指出,第21/2009號法律《輸入外地僱員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規,實施以來弊漏頻仍,必須與時俱進作出修訂,從源頭上予以規範。

針對修法問題,林香生提出應設定禁止輸入外僱的行業和職業種類;設定外僱輸入總量限制;設定行業及職業的外僱輸入總量限制;強化外地僱員進入澳門後的監管機制,保障外僱的基本權益,包括工資、福利待遇等不受盤剝;制定外地僱員退場機制;杜絕外地僱員進入澳門後不為申請實體或僱主提供工作的情況;加大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制定從事「外地僱員中介業務」的執業制度,健全執業準則,強化監管。

林香生質詢當局,2015年年中特區政府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出修改《勞動關係法》和《輸入外地僱員法》,工作啟動以來已近年半之久,尚未見有寸進,特區政府擬定修法及提案可有明確日期?特區政府會否出台相關法律規範,用以保障本地職工就業方面的種種權益,尤其在優先就業、薪酬福利、職位晉升、工作環境等等有所體現,能夠切身感受?針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第六條及第七條的規定,特區政府有何舉措施行落實,會否逐項出台具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乃至制定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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