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提建設「第四空間」 羅立文:做總體規劃時同步研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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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6182

時間:2016年12月14日 20:20

政研室首席顧問米健(圖左)、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圖右)

政研室首席顧問米健(圖左)、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圖右)

政策研究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策略(2016-2030)》報告中提出未來要建設「第四空間」,發展高端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但政府過往從無提及要在本澳85平方公里的海域上填海造地。政研室首席顧問米健在城規會後受訪時表示,「第四空間」是對本澳新發展空間的一種表達,指政研室在編製策略報告時,曾對本澳怎樣發展、在什麼地方發展進行研究及討論,適逢國務院將面積達85平方公里的海域劃撥予本澳,正好有一個機遇令本澳能利用好海域,尋求新的發展空間,故此才於策略報告內提出這個概念。

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則指,按照《城規法》第6條規定,編製城市總體規劃前必須先做好城市發展策略,「所以如果呢個策略有啲新嘢,或者係一件好事,政研室做咗,有呢個睇法,我哋就會按照呢個方向去行,幾時做城市規劃,就會邊行邊睇。」又稱「第四空間」的規劃會在短期內開展,但規劃出台不會是短時間的事,當局會按照《五年規劃》所訂定的「2019年完成城市總體規劃」的目標,在做規劃的同時來研究這個概念。

被問到會否覺得策略報容內容空泛?羅立文認為內容可以,指策略是未來總體城市規劃的方向、傾向,「策略畀咗一個方向,城市規劃係幾年嘅事,我哋就會按照呢個方向去行,邊行邊睇。」又指政府在聽取城規會就策略內容的意見後,將會就編製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外判工作,「(點解要外判?)理論上城市規劃應該係政府部門做,要招標,即係政府無能力去做,就要畀外邊嘅公司去做。好似工程設計咁,無能力做就購買服務出去做。」

另外,政府早前允許位於東望洋斜巷超高樓項目保留現有81.32米高度復工,新澳門學社3名成員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映項目對松山燈塔的影響。學社引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總監回應指,會密切關注情況,將要求澳門政府回應。羅立文受訪時被問到如何看待有市民親身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告御狀」時稱「今日係傾城市規劃同埋策略」,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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