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空間慘變停車場 塗鴉愛好者:還我合法空間

街頭藝術在澳門可謂空間甚為受限。現時各類活動如要在公共地方進行,必先向民署申請,活動的形式亦受《公共地方總規章》規管。本來公共空間人人有份,要經程序申請,聲量、規模受規管無可厚非,唯一些街頭藝術空間被取消後便不再復有,變相令表達空間大大縮窄。營地大街的塗鴉公園便是其中之一。有塗鴉愛好者表示,該公園早已成為塗鴉客一個集體記憶,亦是塗鴉藝術交流的場所,希望政府多提供合法的地點供塗鴉愛好者創作和交流。

據民政總署於2016年4月的公佈表示,因應「營地大街休憩區地段之業權人決定收回土地作其他用途及發展,有關借用合同將於四月三十日終止。民政總署須對有關地段進行回復原貌之工程,故營地大街休憩區將於四月二十五日起停止對外開放。」塗鴉客KEN表示,營地大街的公園是一個很好的塗鴉藝術交流平台,作品相當有水準,也吸引了來自不同地方的塗鴉客前來創作和交流。對於這片創作空間突然消失坦言感到非常失望,「塗鴉就是一種走出街頭去創作的藝術,是一種與城市對話的藝術,如果不能在街頭創作,那麼這個已不是塗鴉藝術了。」

一些街頭藝術空間被取消後便不再復有,變相令表達空間大大縮窄。營地大街的塗鴉公園便是其中之一。

一些街頭藝術空間被取消後便不再復有,變相令表達空間大大縮窄。營地大街的塗鴉公園便是其中之一。

 

重要藝術形式 城市另一道風景線

要說塗鴉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史前人類穴居時代,而現代塗鴉一般則以上世紀六十年代歐美為起點。1975年,紐約舉行了一場塗鴉展,多位藝術家將塗鴉創作從貧民區的宣洩變成藝術,令塗鴉登入畫廊、藝術館等殿堂,甚至成為搶購目標。同時,街頭塗鴉亦可成為城市一道重要的風景線。例如香港「九龍皇帝」曾灶財於香港遊走塗鴉逾半世紀,不斷以筆墨在牆上「告街頭狀」、「宣示主權」,其作品遍佈港九新界,不但曾被用作唱片封套及時裝設計,更於威尼斯雙年展、米蘭時裝周等國際盛事亮相。2013年,一架曾灶財塗鴉過的電單車,在國際拍賣行蘇富比以184萬港元的高價成交。在他死後,香港政府亦選擇了兩幅曾灶財的塗鴉,利用薄膜、膠片及不銹鋼架等方式進行保育,保護墨寶。

 

街頭的表達自由

而除了藝術形式外,塗鴉更代表着表達自由。環觀世界,不少藝術家皆會以此表達自己。例如法國藝術家查維亞.普魯(Xavier Prou)早期的塗鴉作品就充滿了政治色彩,甚至誘發了歐洲自身的塗鴉文化。而英國著名塗鴉客班克斯(Banksy),更是社會運動的活躍份子及畫家,作品經常諷刺社會現況。「其實塗鴉本身就是存在着『反叛』,是一種批判性較強的藝術。」KEN解釋,創作的地方是塗鴉作品重要的一環,一些塗鴉要在某些地方才能突顯作品的意義。「現時大多數澳門的塗鴉客都在玩地下塗鴉,不過在塗鴉團隊內亦有一些規則,例如不能在世遺建築和廟宇等地方塗鴉等。」

最近政府擬準備規範街頭藝術表演,當中亦包括視覺藝術類,如現場創作之繪畫。政府表示將設審議機制及審議委員會,藝術需適合其演出場地,形式、內容及意識形態亦要被評為適合在公衆場所演出,方可進行。

KEN 擔心,若此《街頭表演藝術實施草案》獲通過,將使原本已缺少的創作空間及創作自由進一步被剝奪,「如果立了法,多少也會受到影響,其實任何一種藝術的發展都需要一個平台。」尤其現在澳門的塗鴉藝術還在萌芽階段,除了地下塗鴉外,也希望有關當局能提供多一些合法的場所供塗鴉藝術創作和交流,使這門藝術有更多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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