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路氹城3小時內發生兩宗「詐」彈案,其中一宗警方沒有通報傳媒,另一宗則事發兩小時後證實是虛報,才發短訊通知傳媒,兩宗案件均沒有疏散公眾。雖然警方一再強調按既定機制處理案件,沒有受到博企施壓和瞞報,但仍然引起社會不少批評。
不少市民在網上留言︰「荒謬,如果真係有炸彈,你又唔疏散人群,咪死好多人。就只係話為了避免引起公眾不必要的恐慌,以及確保公共安全。睇唔到有確保到公眾安全囉!」「如果炸彈係堅 死幾件 又拉唔到人 就表示 :屬過別事件 不影響社會大眾 毋須恐慌……」「澳門政府都係無人死唔識驚。」「這個部隊從來都唔會有錯的,因為佢就係唔認,你吹咩。」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日受訪時表示,報稱放置炸彈的案件通常有六、七成是虛報,但不能百分百確保,仍要調查以確保安全,若過早疏散又會引起公眾恐慌。被問到不疏散是否因為警方無能力維持秩序?他回應說︰「警方有警方的專業判斷,好嗎?」
黃少澤又稱,自己收到有關消息時已經半夜12點,記者再去「糾纏」是無必要的,「已經排除了危險,再通知去採訪,你覺得有必要咩?」但有記者即時反駁,是否有必要去採訪,應由記者自行判斷,無需警方代勞。黃少澤則說︰「我諗大家唔好糾纏好嗎?應該做既嘢全部做曬架啦。你唔明白我無辦法。」
黃少澤又表示,不同事件有不同處理,警方絕無隱瞞傳媒,也會不斷檢討通報傳媒機制。然而有關說話已說過多次,但警方的處理手法仍然時常出現問題。有記者追問,警方會如何檢討?黃少澤則說︰「我無必要同你在這裡講,有好多細節要睇下到底出現咩問題,有無必要進行重新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