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車廠解約 政府要賠8,500萬元 羅立文:係補償唔係賠償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

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因涉及政府與承建商糾紛而停工多年,政府於去年底與原承建商解約,並賠償8,500萬元予原承建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出席氹仔嘉模郵局開幕儀式後表示,8,500萬元並非賠償而是補償。指政府與原承建商解約,所支付的費用是綜合各方因素的補償,當中包括訴訟、工程公司離場、材料及《公共工程承攬規則》中未開始工程預支10%的費用等作加減計算。他重申,輕軌氹仔段高架橋及車站土建工程將於今年底完工,氹仔段可望於2019年通車。

運建辦主任何蔣祺

運建辦主任何蔣祺

10.7億工程費採邀請標 運建辦:不公開招標因工期問題

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糾紛告一段落後,政府重新招標,但高達10.7億元的合同,竟以邀請標的形式招攬承建商,最終由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中標。運建辦主任何蔣祺表示,不採用公開招標是考慮到工期問題,當局期望能儘快啟動上蓋工程。當局並引入了獎罰制度,相信制度能控制工程時間。又謂車廠上蓋工程已於本月重新動工。被問到未來輕軌澳門段會否同樣方式招標?何蔣祺則稱未有考慮這個問題,但預計今年內可公佈媽閣站及澳門段的局部結構安排。

建設辦主任周惠民

建設辦主任周惠民

望廈社屋第二期工程 解約賠幾多?政府無透露

同樣面對因承建商涉及糾紛而被迫解約的還有望廈社屋第二期及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政府稱已透過第三方與原承建商「和平解約」,但究竟要賠幾多?至今仍未有確切答案。羅立文今日被記者追問時口風甚密,未有透露賠償金額。建設辦主任周惠民解釋,金額不公開是由於與原承建商存在協議,金額是經第三方與律師協商,相信金額水平合理。強調社會對公屋的需求有迫切性,相信社會不希望政府與原承建商經歷漫長的官司,令到工期再延長。

周惠民亦指,預料望廈社屋第二期及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需時4至5年,當中社屋單位、社會設施及體育館需同步落成,待評標程序結束後會盡快開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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