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10月5日生效 陳美儀:未成年人保障應該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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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將於10月5日正式生效,議員陳美儀表示,雖然《家暴法》已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但是在生效前的「空窗期」中,當局對不少家暴個案仍難插手處理。她預計《家暴法》生效後,將會有更多隱性家暴個案需要及時處理。認為家暴行為以「公罪」論處,能令受害者的權益得到一定保障。強調《家暴法》最終目的是預防家暴行為,而非懲處,更非想破壞家庭。透過公權力的適當介入,協助解決嚴重家庭問題,使雙方能在相關措施的幫助下,逐步修補家庭關係,從源頭開始防止家暴。

但她亦提到,《家暴法》對親屬或等同親屬關係者侵害未成年人上以「公罪」論處,但對非親屬則仍停留在「半公罪」,明顯存有漏洞。認為當局應對此作出法律修訂,加大對性犯罪的刑責,以「一宗都嫌多」的態度,全面加強兒童保障。

另外,陳美儀議員辦事處及善牧中心合辦「預訪家暴.和諧有『法』」講座,邀請法務局、社工局、治安警等代表介紹《家暴法》內容及法律生效後的注意事項。陳美儀指,期望透過講座增加社會各界對家暴受害者的關注,以及讓前線工作者認者處理家暴個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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