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支無度,「大花筒」陋習且不理效益早已為人垢病,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早前直指政府近年的開支總額大幅增加,僅是人員開支方面,由2010年的90多億元,增加到2016年的190多億元,即六年增加100億元,社會對此嘩然。
至於公共工程例牌驚人超支、批給服務及各種名目舉措和活動的開支款額不合理且每每涉天文數字,都早已罄竹難書,其中年來又以社文司被指好大喜功而「錢多任性」表現最令人側目,近期最明顯例子當數不知有何效益的耗資2000千萬元「武林群英會」、中國金牌運動員訪澳預算1,200萬竟比香港多近5百萬、無評估效益和必要性的3億賽車博物館翻新工程、計劃建設新中央圖書館預計要九億元,還有已動工但沒有項目總預算的離島醫療綜合體⋯。
社會長期批評卻難以促使政府改變「人傻錢多」浪擲公帑弊端,追源究始是法定監察機制沒能發揮有效功能作用。當中,特區政府一直迴避落實《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監督政府財政職責而需要提案修改《財政預算綱要法》,且議員本身的履行監督職責的質素水平也不高;至於審計署及廉政公署雖則多年不斷揭露公共部門批給項目的弊端,但政府依然維持著「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宗旨,根本漠視維護公共利益,卻在批給上長期未能讓市民對官商勾結問題釋疑。
重大公共項目批予熟人 吳:司長唔覺有問題
直選議員吳國昌指出,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政府經常將重大工程及公共項目批給予相熟的商人,亦未對此作出有效監管,才會產生官商之間長期互相遷就、勾結、包庇的結果,「熟人唔一定係衰人,並唔係有一個衰人收買政府,包起政府所有項目。」他形容,現時政府各個部門各種形式的工程及項目,都存在各種互相遷就及勾結的習慣,「已經形成一個惡習,而呢個惡習好不幸地已經存在咗10多年,自從特區成立至今,尤其係政府愈來愈有錢、愈來愈發達嘅時候,就形成咗一個咁普遍嘅局面。」
他認為,官商勾結變得十分普遍,變相令政府的監管職能更加失效,各個部門、每個大額項目都以這樣的方式批給,作為監督實體的司長及司長辦的顧問不覺得有問題,慢慢形成了一種習慣,「點解政府單單唔容許呢個部門咁做,但係其他部門又可以照做如也?」
特區政府有錢造就官商勾結 吳:項目預算應交立法會審議
吳國昌指出,澳葡政府過去只是一個小政府,官員認為政府錢不多,官商勾結所涉及的款項不大。加上在澳葡時代,市民並不希望澳葡政府「大刀闊斧」地施政,導致澳葡政府未有設立相關機制。但回歸後,形勢就起了變化,市民極力要求特區政府「做啲嘢」,「你又想特區政府做啲乜,我又想特區政府做啲乜。政府又有錢,造就咗官員及商人之間互相包庇、勾結的情況愈來愈嚴重。」
「好多時連官員自己都無設計或審議項目,只係習慣性地向相熟嘅供應者攞料,知道可以做啲乜,又諗過度過部門有咩需要,就照去馬。而立法會亦無一個正式嘅監察機制,變相就出現而家個結果。」
與本澳相比,一海之隔的香港卻鮮少出現部門濫用公帑、大額項目出現官商勾結的問題。吳國昌認為,這與港英政府的管治手段有關。指港英政府根據各個殖民地的管治經驗,為了避免及遏制殖民地政府與當地商人互相包庇及勾結的情況,才故意將重大工程及項目預算交立法會審批。又指雖然香港回歸前一段時間,香港立法會議員幾乎全部都是官委議員,但港英政府照交無誤,「要阻止勾結情況發生,就係要有常規、獨立嘅機構,將項目嘅資料公開予社會及進行審批,先可能有效遏止呢個問題。」
公開項目資料變公關工作 政府已失認受性公信力
社文司屬下部門近期有不少公共工程及項目相繼展開,在社會一片批評聲之中,部門雖然都會開記者會交待項目內容,但對於項目的詳情及效應仍然「說不清」。吳國昌認為,不少公共部門都不願意公開交代大額項目的內容,就會將項目包裝推銷,向社會講對部門最有利的說話,將公開交代變成公關工作,「佢哋唔係無講嘢,但係就用公關嘅方式嚟講做啲乜嘢,而非準備材料讓人公開審議及辯論。」
對於社文司旗下多個項目都受到社會強烈質疑,吳國昌認為,世界各國和地區政府公信力高企都建基於經濟環境好,「以本澳嘅經濟成就嚟講,照計公信力唔應該咁差。」意味著政府經已失去市民的認受性及公信力,「大家都唔信政府,官商包庇出蠱惑已非新鮮事,所以乜嘢項目出咗嚟,市民都會鬧咗先。」
預算綱要法無審議機制 吳:官員要交代功能效益成本控制
政府去年就修訂《預算綱要法》進行公眾諮詢,當局稱會於今年內將修訂草案送交立法會,但至今仍未見影。吳國昌指,政府答應將公共工程變成項目群的形式,改善過往只是審議跨年度項目每年開支的做法。吳國昌曾多次要求政府將重大項目逐筆送交立法會進行辯論,但他指,政府不主張以這樣的方式來監督,未有建立相關機制。
「究竟修法後會好幾多?我唔知道。」吳國昌認為,當政府將公共工程變成項目群時,就理應要有立項預算。身為立法議員就可以主動就立項預算所出現的問題「追打」,「到時如果政府唔攞嚟辯論,議員就自行提案辯論。」但他指,議員主動就立項預算提出辯論,可能會成為「追打」政府的手法,所以當年港英政府就設立了一個法定機制,議員不用主動提出,政府就會將所有立項預算送交立法會公開辯論。
吳國昌亦指,當項目要交立法會審議時,官員就要為每個項目做好準備,「你明知項目要攞出嚟辯論,肯定走唔甩。而官員要為每個項目要做好基本準備,仲要講得有說服力。」他以改建大賽車博物館為例,官員到立法會介紹項目時,需要解釋項目內容、發揮什麼功能,以及項目會為能為地區帶來什麼經濟效應及社會效應,值得政府投資項目的原因。官員亦要讓社會知道如何做好成本控制,如何確保預算不會超支等。
但吳國昌指出,官員公開交待立項預算的詳情,並不代表項目就不會超時、超支。他舉例指,香港高鐵工程雖然經過立法會審批預算,但由於珠三角地區突然「起哄」,有大量大型工程上馬,人資、原材料、土地、投資等成本紛紛漲價,導致港府「頂唔順」,工程被迫超支。由於本澳未有監管機制,受外圍環境因素導致工程大幅超支的情況時有發生。
官商勾結源於小圈子選舉 民主政制真正落實問責
澳門於1999年回歸中國,但實情由多個傳統社團組成的管治集團早前回歸前已是參與統治本澳,這種體制特性一直伸延至今。吳國昌認為,現時本澳存在的官商勾結、包庇等種種問題,源於特首由400人小圈子「選舉」產生。特首只需向小圈子問責,而小圈子礙於利益問題,不想公開問責,「如果公開問責,就好容易造成骨牌效應,導致官商之間嘅包庇受到衝擊,影響利益。」又指中央對本澳這種官商包庇、勾結的重視程度不足,「香港比澳門亂,當然會關注香港嘅事多一啲。」
「如果市民依家要問責,佢(特首)可以唔做,只要小圈子放佢一馬就得。相反如果落實咗民主政制,一人一票選特首,市民要問責官員,佢唔能夠唔做。即使係新嘅家族想成為特首,起碼要經過一人一票呢關。為咗當選,為咗維護政府嘅管治能力同認受性,唔問責都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