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發聲明表示,高度關注停工8年的東望洋斜巷超高樓可能獲保留已建高度。關注組批評上述安排將嚴重踐踏行政長官的限高批示,並認為,任何容許超出限高令的安排,必定會對東望洋燈塔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均令澳門市民、國際社會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一次懷疑現任特首崔世安保護世遺的誠意,影響世遺評級。
關注組認為,崔世安有責任實現「陽光政府」,承諾於任期結束前公開透明地解決上述超高樓問題,更應要求工務部門重新審核超高樓的批核依據,並主動提出由廉署及司法機關協助,以及將方案交到城規會討論,向澳門市民、國際社會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開交代。關注組促請崔世安採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東望洋燈塔景區結構及視覺完體性的超高樓高度。
聲明全文︰
不容踐踏行政長官 83/2008 號批示
據報導,停工 8 年的東望洋斜巷超高樓,可能保留已建高度。對此,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表示高度關注,認為有關安排嚴重踐踏行政長官 83/2008 號批示。
- 根據行政長官 83/2008 號批示,停工樓宇位於限高批示區 6,分區6-3,許可之建築高度為 52.5 米;遺憾的是,83/2008 號批示公佈後,有關部門仍容許東望洋斜巷之“問題超高樓”工程繼續進行,及建至海拔高度 80 米,遠高於 83/2008 號批示訂立之高度限制 52.5米。 一錯不能再錯,現任行政長官有責任帶頭遵守行政長官83/2008 號批示,降低上述樓宇 9-10 層超建高度,以符合 83/2008號批示高度限制。任何容許超出限高令的安排,必對東望洋燈塔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均令澳門市民、國際社會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一次懷疑現任行政長官保護世遺的誠意,影響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的評級。
- 東望洋斜巷超高樓已停工 8 年,上述地盤長期處於未完工狀況,嚴重影響景觀及引起衛生、治安問題。現任行政長官有責任盡快解決此事,解除鄰近樓宇居民生活在蚊蟲釘咬、鼠患病菌、銹塵散播、人身安全和心理威脅等困擾。現任行政長官有責任實現“陽光政府”,承諾於任期結束前公開、透明地解決上述超高樓問題,更應要求工務部門重新審核超高樓批核有否合法及合理依據,主 動提出由廉政及司法機關提供協助。
- 於 83/2008 號批示公佈後,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已對部份分區限 高 90 米,表達憂慮,其中分區 5-1,包括中聯辦至聖羅撒英中之 三幅土地—133, 134, 135 地塊,它們街道準線圖均顯示出可建高度 為前高後低,面向山體的地塊後方,高度限制為 60 米,面向羅理 基博士大馬路地塊前方,高度限制為 90 米。假如三棟 90 米高大 樓建成後, 連同已建中聯辦高樓,會否好像四塊大圍板,令東望洋 燈塔景觀受損? 土地工務運輸局應詳細考慮分析,將方案交到城 規會討論,及向澳門市民、國際社會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開交代。
“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重申要求現任行政長官切實履行保護 世遺的承諾,帶頭遵守行政長官 83/2008 號批示,同時採取有效措施, 降低損害東望洋燈塔景區結構及視覺完體性的超高樓之高度,避免對 東望洋燈塔造成任何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