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遞信被強加罪名 學社︰警方濫權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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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到你怕!】新澳門學社發聲明反駁警方指控,重申當日只是和平遞信,但警方濫用權力多番干涉,甚至強加罪名,旨在遏制公民權利和自由,呼籲社會高度警惕這一趨勢。

 

聲明全文如下:

新澳門學社連月來窮追行政長官的「暨大一億」醜聞,並究問特區政府和澳門基金會的改革下文。適逢行政長官於7月27日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學社亦把握機會前往立法會遞交請願信,再次表達相關訴求。

必須重申的是,學社當日事前已按程序知會立法會公關辦公室,雙方未就遞信安排有任何分歧,事後也致函立法會主席,對立法會的安排與配合予以肯定。然而,警方當日卻強行介入、無理滋擾本來和平、順利的遞信活動,悍然出動半百警力加以壓制,甚至在遞信前後分別以「阻塞立法會通道」等不實理由,連番驅散現場遞信者和傳媒工作者,做法係對新聞及言論表達自由的極不尊重。

事隔三日,治安當局於7月30日發出新聞稿指控學社涉嫌觸犯違令罪。根據《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所謂違令,即「不服從由有權限之當局或公務員依規則通知及發出之應當服從之正當命令或命令狀」之刑事行為。然則服從的前提是「正當命令」。當日現場警方粗暴干涉學社與立法會之間的善意安排,顯然違反當局應遵守的善意原則、私人合作原則與適度原則,警方所稱的「命令」之合法性、正當性存重大疑問,學社本身斷無從事所謂違令行為。

事情的是非黑白,參考當日各傳媒的紀錄與報導已甚明白。對於治安當局仍堅持發表與事實完全不符的言論,學社表示極度遺憾,同時聲明絕不接受當局濫用權力壓制公民權利與自由,對和平遞信者強加違令罪名,並呼籲全澳市民高度警惕此一趨勢。

 

新澳門學社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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