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都只留一棵樹 學社︰侮辱文化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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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今日討論愛都酒店再利用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新澳門學社到工務局遞信,批評政府在愛都再利用規劃上,涉及誤導公眾、踐踏文化專業、破壞程序正義、全盤否定文化保育。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說︰「坊間提出很多保育方案,但最終竟然只保留一棵樹。譚俊榮用長官意志,壓下所有專業意見,只保留一棵樹是對文化保育的一種侮辱。」學社呼籲全體城規會委員對有關草案作出一切可行的反對意見及決定。

另外,譚俊榮昨日聲稱,支持保育的人士有既得利益。蘇嘉豪要求譚俊榮收回上述言論。他說︰「支持百分百發展,只留一棵樹是有既得利益,這可能是發展的利益,可能是延誤超支無底黑洞的利益,亦可能是譚俊榮政績工程的利益。」

蘇嘉豪又批評,幫政府做愛都民調的易研公司嚴重欺騙受訪者,整個民調都以「重建=再利用」作為前題,將受訪者支持再利用的意見當成支持重建。

(內附請願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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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門學社就檔案編號為“90A382”
「士多鳥拜斯大馬路2-8號,得勝馬路5-19號及高偉樂街2-4號 – 澳門」條件規劃圖
之請願書

致:城市規劃委員會全體委員

城規會即將討論檔案編號為「90A382」,即「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地段之規劃條件圖。基於規劃引起社會相當大的爭議,涉及踐踏文化專業、破壞程序正義、全盤否定保育的批評,作為關注團體之一,新澳門學社認為有責任藉此請願書闡明相關規劃之流弊,並呼籲城規會全體委員閣下,必須具備充分的社會敏感度、非常審慎地對相關規劃條件圖作出一切可行之反對意見與決定。

相關規劃源於2015年4月社會文化司提出的「舊愛都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諮詢」。既然規劃顧名思義「再利用」,即「拆卸重建」和「原址保留」之間仍保有許多選擇空間。而且,諮詢理應遵循程序公正、資訊充分和機會平等的前提。然而,政府由始至終持有鮮明的既定立場,並以包括所謂民意調查[詳見附件]等各種手段引導市民輿論,令意見收集工作的實質意義蕩然無存,最終得出委員閣下們今天手上這份存在諸多謬誤的條件規劃圖。再者,從工務局於規劃條件圖公示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126份意見可知,表面上佔多數的92份支持意見絕大多數只重複填寫「贊成」、「同意」、「Agree」等單字,存在明顯的灌水跡象,而在26份反對意見中,則包括寫滿6版紙申述規劃原址的歷史和建築價值,質疑官員大費周章拆建,其實可利用空間相當有限,同時提出兼顧發展與保育的平衡方案。有意見明確反對剝奪市民僅有戶外運動空間,也有認為規劃原址已是這城市歷史記憶的一部分,政府有責任留一點文化資源給下一代。

一、踐踏文化專業

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的歷史意義非凡,相信早有許多學者和專家作過詳細介紹和分析,請允許不在此重複贅述。事實上,前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曾於2006年7月17日作出第202/2006號批示:「愛都酒店及所在之土地被評定屬澳門歷史城區的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建築群及地點之圖示範圍及有關的保護區。」而文化局於2007年6月28日也就相關街道準線圖作出技術意見,建議分別保留舊愛都酒店的立面和石圍牆,以及新花園泳池的功能、公共空間和花園與庭院式佈局。雖然,當年的原址發展計劃最終擱置,技術意見的效力也一併失效,但亦不會也不應影響相關意見的連貫性和專業性。當年尚未有《文化遺產保護法》,政府的保育態度已相當積極,但事隔八年、法律已立,即使在2015年5月29日,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在文化諮詢委員會對規劃召開首次會議上也建議:「愛都酒店的改建應保留正立面及建築特色,並維持現有高度。」當時的投影片上亦有說明保留方式。現屆政府最終仍堅持把過往的專業意見拋諸腦後,轉而擺出「非拆不可」的姿態,後來更迫使文化遺產委員會於本年3月15日否決對原址啟動文物評定程序,這樣踐踏文化專業的規劃思維實不可取。

二、違反程序公義

除此之外,委員閣下們有必要了解到,政府如今送呈討論的規劃條件圖乃建基於違反程序公義的背景。程序上,2015年4月15日立法會施政辯論會議上,社會文化司無視即將展開的諮詢工作,率先明確表達既定立場:「將新花園泳池改造成全天候溫水泳池。另外,原愛都酒店和新花園若有足夠地方,將興建溜冰場,原愛都酒店亦會興建多層地下停車場。正構思士多鳥拜斯大馬路往水坑尾設置地下行車道,地面闢作廣場。」政府直接跳脫程序,一開始已為社會作出既定選擇,扼殺理應更加廣闊的想像空間。而在諮詢過程中亦落力否定支持保育的意見,不斷放話「保留建築將很難放高、很難挖地下空間」等等,引導市民以為「總之保留就是不好」,時任體育發展局局長戴祖義更漏口風說:「新花園的歷史任務已經結束。」因此,委員閣下們發表意見之前,必須正視政府把既定立場凌駕社情民意的錯誤態度。

委員閣下們應相當清楚,充分的資訊與數據是科學規劃的關鍵前提。雖然文化局曾對規劃地段的歷史演變進行介紹,但牽涉規劃政策方向的重要數據卻是欠奉,科學施政淪為空談。第一,政府並無對望德堂區的人口組成,特別是不同年齡層的生活習慣與喜好進行分析。當政府碰到非青少年群體的不滿,立刻改口稱:「新設施將向所有市民開放。」但該址受制於燈塔景觀,面積空間有限,政府無疑引導公眾存有「什麼都有」的幻想;第二,塔石經西墳馬路連接大三巴牌坊的路段長期堵塞旅遊巴士,加上附近有多間學校和文藝設施,一旦放任發展愛都原址,從士多鳥拜斯到水坑尾方向的交通狀況將不堪設想。而在諮詢期間,政府居然從無準備任何交通數據和方案;第三,政府計劃把新花園泳池改頭換面,聲言「打造全天候室內恆溫泳池」。但被一再追問之下,又改口稱「考慮建造半開合天幕」,但始終沒有提供全澳非泳季的泳池需求等資料。在嚴重缺乏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公眾根本無從判斷規劃利弊並對此作出客觀且全面的意見。

相關規劃的諮詢過程中,政策受眾的機會不平等情況也值得委員閣下們的關注。「機會」指的是規劃受眾應具備平等地左右政府決策的權利,也就是說,市民不只有單純意見表達的機會,政策的最終取向也必須建基於無分尊卑的市民意見。然而,政府自2015年5、6月起,就相關規劃先對街坊社團、教育界、青年社團、學生、文化界、文化領域的諮詢委員會等,舉辦將近20場講解會,到最後才是面向全體公眾的2場。這種諮詢次序反映出政府對各方民意存在差別待遇,而最致命的是,如前述的資訊不對稱問題,加上政府對諮詢定調為「講解」性質,不但令意見表達脫離現實,也令市民不自覺地遊走於官方的既定框架,最終如官員所願得出「拆」和「留」的零和結論,實在有違「發展與保育要取得平衡」的規劃原則。在政府潛移默化地滲透「拆卸好,保留難」的思路之下,實不難總結出官員所指拆卸重建的「主流意見」,為既定立場背書。當表達機會真正來到公眾手上,一切幾乎都已塵埃落定、為時已晚。儘管社會提出保育訴求,甚至有逾百名市民聯署要求對原址啟動文物評定程序,也一律被當成「不具代表性的非主流意見」。

三、全盤否定保育

城規會雖然僅屬諮詢組織,但對於調和發展與保育之間的矛盾,仍然扮演相當重要的把關角色。政府一直強調「發展與保育要取得平衡」的城市規劃原則,但在舊愛都及新花園泳池的再利用規劃上,卻是採取全盤否定保育的態度。面對社會一路以來有不少意見要求保留建築物的特色立面和壁畫、露天泳池的整體佈局,以至鄰近的菩薩小廟,甚至依法聯署請求啟動最基本的文物評定程序,相關規劃條件圖最終居然只建議保留一棵古樹木,這種嚴重傾斜發展的規劃方向,不單是對文化專業的極不尊重,更將加劇社會意見分歧甚至撕裂。

今天,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的規劃條件圖即將交由城規會進行討論,這很有可能是我們為相關歷史建築群盡最後一分力的機會。新澳門學社重申反對相關的規劃條件圖,同時也請求委員閣下們詳細閱讀本請願書,對規劃條件圖盡可能採取保育的手段,作出一切可行之反對意見與決定,搶救危在旦夕的本土歷史建築。若然,委員閣下們對相關規劃存在意見分歧,更不應倉卒且不科學地進行任何無法律效力的表決行為,審慎探討、從長計議,是最有可能保障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態度。

新澳門學社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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