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因公法援制度要檢討

13819360_10208229865136862_687823670_n

議員梁榮仔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時表示,政府稽查人員經常受到違法者侮辱以及襲擊,認為政府應該為前線稽查人員購買意外保險。另外有多議員指出,稽查人員權益被侵害需要自行聘請律師追討賠償,認為政府對稽查人員保障不足,建議政府代為追究討賠償。

行政法律司長陳海帆回應稱,「因公法援」制度立法的時候,社會擔心會出現「官告民」的情況,所以法律只規定公務人員因公被告才能申請司法援助,公務員要民事索償需要聘請律師自行追討。她強調,若案件涉及刑事責任,檢察院一定會起訴。然而,陳海帆認為,有關制度已實行多年,有需要檢討是否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當局若有修法意向會先取得社會共識。

議員關翠杏表示,前線稽查人員受襲,理論上屬因工受傷,政府作為僱主,應該代為追討賠償,她認為這與當時社會擔心官員用司法援助控告市民的情況不一樣。她說,現時前線稽查人員保障不足,人心惶惶,「以後邊個幫政府做事?」議員區錦新認為政府需要研究機制為前線公務員追討民事賠償。

議員李靜儀指出,有控煙辦執勤人員被恐嚇或侮辱,法院最終判定違法者加重侮辱罪和恐嚇罪成,判處罰金和賠償。她要求政府解釋,涉案的執勤人員自行追討賠償,還是檢察院起訴時已經有為其追討?但未有得到相關官員的回應。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