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三年後研推強制性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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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層式社保討論多年,行政會日前終完成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但勞資雙方仍然有保留。即使有税務優惠,有僱主認為勞資雙方各供款5%仍然太「重皮」;勞方則認為非強制方式推行央積金制度,顯示政府決心不足。社保基金主席容光耀表示,首階段央積金非強制性推行,是考慮到本澳經濟進入調整期,避免一刀切加重中小企經營壓力。

現時全澳4成僱員有私人公積金,容光耀承認,難估計會有多少僱主僱員加入計劃。當局未有強制推行的時間表,待全面檢討時,視乎參與人數及經濟情況等再決定。

現時本澳共有9個私人退休金管理實體,合共推出53個退休基金產品。容光耀指,這些基金的從2009年至2014年的總體投資回報率平均為3.68%,基金的收費則為1.2%至1.25%,多年來的運作正常,僱員毋須憂慮基金的風險。又指現時本澳約有11萬僱員參與私人退休金計劃,當局希望這些僱主及僱員能率先加入央積金制度。並會在法律生效的首3年內,為僱主的供款提供額外2倍稅務優惠。

法案建議以「權益歸屬」方案來計算僱員結束勞動關係時,能夠取得僱主供款的份額。方案以3年為基準,若供款年期達到3年,僱員有權取得僱主供款權益的30%,每年遞增10%,直到供滿10年後,就可取得100%的僱主供款權益。

工聯主要質疑「權益歸屬」制無考慮到不穩定的工種,如建造業、零售餐飲業等,更沒有將兼職僱員納入央積金制度中。容光耀解釋,政府明白個別行業有其獨特性,由於制度的立法原意是讓僱員的退休生活得到更好保障,當局認為法案建議的權益歸屬方案較符合立法原意。當局希望先推出央積金制度,待制度進行全面檢討時,再為相關行業僱員制定合適的計劃。

被問到僱員能否提前領取央積金供款時,容光耀重申,央積金制度的立法原意是為市民提供第二層養老保障,當局不建議僱員提前領取供款,但當僱員在60歲退休或有緊急需求時,則可向基金申請提取供款。亦有傳媒問到,當僱員在65歲前離世,相關供款會如何處理?他指,僱員的家人可透過繼承取得僱員的相關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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