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嚤囉園百米高樓規劃條件圖草案拖足一年幾,日前終於經城規會「黑箱投票」下大比數通過。雖然當日主持會議的城規會副主席梁竟成辯稱,投票並非不記名,內部有記錄。但公眾至今對委員的投票取態仍一無所知,更憂慮此例一開,會令其他具爭議性的個案被「粗暴」投票通過。城規會委員林翊捷認為,今次投票的安排值得商榷,當委員及公眾不知表決的准則及使用時機時,容易會形成灰色地帶,帶來不可遇見的後果。認為城規會應釐清何時才以投票表決方式決定個案去向。
「究竟委員們係咪已經考慮哂所有嘢?係咪已經掌握足夠資訊之下去投票?呢個係一個疑問。」林翊捷指出,每當城規會討論具爭議的個案,而未有取得共識時,都會以「拖字訣」暫緩處理。但他指,將有爭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無限期「Hold住」,並非健康及公平的做法。而城規會過往曾多次就如何處理具爭議性的個案展開討論,但至今仍未有達成任何共識,亦沒有訂出任何准則,「到今日都無一個白紙黑字嘅記錄,唔清唔楚。」
城規會表決嚤囉園規劃條件圖草案期間,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避席不投票,但其餘7名政府代表則有投票。林翊捷指,當城規會表決具爭議性的個案時,政府代表的處境會變得尷尬,「政府代表理應係支持政府方案,即係變成鐵票。再加上城規會主席係運輸工務司司長,係咁嘅情況下通過嘅決定,工務局作為技術部門又點會唔執行?」此舉變相令城規會的意見具有決策性,與諮詢組織的本質相左。
另外,城規會自2014年3月成立至今,討論過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不計其數。但林翊捷坦言,規劃條件圖草案只是一種過渡性安排,並會對政府及城規會帶來沉重的工作量。他亦指,由於城規會缺乏足夠的規劃文件,令委員難以按劃一的准則對草案發表意見,對業權人及公眾來說不公平。
本澳的總體規劃遲遲未出台,林翊捷指,《城規法》規定,總體規劃是詳細規劃及大型基建項目的指導性文件,總體規劃未出台,詳細規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基建項目缺乏總規指導,亦會對項目造成限制。他認為,要解決現時的困局,當局應儘快按《城規法》規定制定總體規劃,令政府及城規會有清晰的基礎,加強規劃條件圖的統一及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