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報告早前直指,公務人員與商人勾結,在公共工程判給、採購、服務外判中合謀貪污的情況嚴重。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認為,整個採購制度都必須檢討完善,全面公開外判項目開支,加強內部監督,以及落實高官問責,否則無法堵塞公共採購濫用豁免招標及詢價制度的漏洞。
政府正準備修改採購法例,調升公開招標門檻金額。但公共採購的黑洞仍未堵塞就先放寬招標門檻,引起不少爭議。林玉鳳認同招標門檻金額需要調升,她指,現行採購法例已經過時,政府早在10前已經討論要修改,但到現時仍未落實。她說,政府現時每次開標需要很多繁瑣的行政程序,往往會費時失事。
林玉鳳認為,修改採購法例不能夠僅僅調升招標金額門檻,否則會令社會產生更多質疑︰「金額咁低都已經有咁多問題,怎麼再調升?」因此,政府須要從整體去修改採購制度,簡化行政程序,增加採購項目的透明度,同時加強內部監督,「有錯就要有人負責任」,並推出完善的指引,確保豁免招標及詢價制度不會被濫用,才能令市民對制度有信心。
另外,林玉鳳促請政府落實高官問責,官員犯錯除了要負法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但澳門現時仍未有制度釐定官員的行政責任,因此,雖然政府經常問題多多,但最終都無人需要孭鑊,導致問題始終得不到改善。她認為,政府須盡快規定領導級人員需要承擔如決策錯誤、人員任免等等的行政責任。從炒魷魚、減人工、口頭警告等不同層級的處罰都要釐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