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半歲大男嬰去年農曆新年服用醫生處方止嘔藥後,出現呼吸困難及嘴唇發紫,再送院搶救無效死亡。調查報告排除醫生開錯藥,但指值班的兒科醫生有1小時沒有在急症室照顧男嬰,涉嫌失職。父親姚先生不滿事件至今無人需要負責,衛生局針對涉事醫生的紀律程序仍未有下文,去年他去信要求約見衛生局長李展潤,但得到的回覆是「局長一定唔會見你」。他批評衛生局卸責、不負責任,促請社文司長譚俊榮介入事件,還家人一個公道。
姚先生表示,檢察院已決定不會向涉事醫生提出刑事起訴,只能靠自己循民事途徑追究醫生責任及索取賠償。他曾透過律師向衛生局提出和解,但局方不接受,著他入稟法院追討賠償。他又指,事件拉鋸近一年家人身心俱疲,事發後他患有精神病,需長期服藥,加上司法訴訟可能需時數年,期望能儘快討回公道,結束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