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規章》減辣 車廂裝錄音系統靠自願  一年違規八次始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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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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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3月29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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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世用重典!去年修改《的士規章》諮詢文本建議引入多項辣招,打擊的士亂象,但最新版本政府似乎作出多項讓步,主管的交通局竟然無官員出來解釋。

交諮委召集人郭敬文會後引述政府消息表示,的士車廂安裝錄音監察系統變成「自願」。有傳媒問及為何不是全面強制推行?郭敬文稱,當局並無解釋,但他個人認為,推行一項新措施需要考慮社會的接受程度,若社會大眾都接受,日後可以強制全面推行。至於安裝錄音設備的費用由誰支付,郭敬文則表示,委員會未有討論,但他個人認為政府應提供津貼,鼓勵的士司機自願安裝設備。

至於停牌機制,交通局建議採用累犯遞增罰則。1年內違規滿 8次,司機才會被罰停牌1星期;若再違規8次(即16次),則停牌1個月;再多 8次 (即24次) 最高可被罰停牌3個月。若為的士公司,旗下的士累積滿 3成違規便開始停牌。若在停牌期間仍然營運,則會被永久釘牌。被問到委員對罰則輕重的看法,郭敬文表示,委員未有達成共識,意見不一。

修法文本作出不同程度的妥協,至於有社會共識、主要是法律技術爭議的「被動式放蛇」將會保留,日後由經專業訓練的警員執法。調升罰款方面,濫收車資日後將被科處6千元至1.2萬元,修訂草案將爭取在下月提交行政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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