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工會法》集會示威權倒退 簡天龍:法律保障非從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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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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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3月20日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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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摘譯】法律專家簡天龍 ( Paulo Cardinal)早前接受《澳門每日時報》訪問時還談到,雖然澳門在人權、宗教、經濟和社會制度等方面得到《中葡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原則性的保障,但法律實踐上並不樂觀,例如:都說《基本法》賦予市民集會、示威的權利,但當出現爭議時,公民合法抵抗的權利受威脅時,保障比回歸前援引葡國憲法的時代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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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澳門人不應該視基本權利為理所當然。要建立基本權利的良好制度需要艱苦奮鬥,但摧毀卻很容易。澳門最缺乏的是一部確保基本權利有效施行的一般性法律。」

議員目光如豆

「我支持《工會法》,因為我支持《基本法》。這沒有什麼政治問題,問題是實踐方面。議員們目光如豆,這必須要改變。」早前由議員提案的《工會法》被七度否決,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簡天龍表態支持立法。歷史上澳門曾出現過罷工,他不相信通過《工會法》後這城市會整天鬧罷工。「國際勞工組織已經就此問題明確批評過澳門特區。兩岸三地都已經有《工會法』。無論是姓資還是姓社,文明世界都有《工會法》,這些國家沒有滅亡、政權沒有倒下,公司也沒有破產。」.

排外情緒無知

他亦對近年社會瀰漫的排外情緒表示憂慮,「從法律角度看,我看到社群有些分化,這與民主和多元的社會不一致,畢竟這個社會有接納外人的深厚傳統。這在二次大戰和1949年都發生過,還有來自越南的「船民」。現在似乎有些把人分成永久居民、非永久居民和其他人的分野。我對一些無知、排外和無理的言論仍然有憂慮。很明顯,澳門很小,不可能接納所有人。我們應該訂定一套標準決定接受哪些人。 但當人融入到這裡的勞動力中,應享受到與居民一樣的待遇和責任。」

簡天龍強調,《基本法》對永久和非永久居民的分野,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實踐政治權利,其他的理由都是錯的。

「例如永久居民有資格領取醫療券而非永久居民就沒有,這是沒有理據的;有外勞向社保供款 ,但無法從中得益,這是不可想像的;同樣的問題出現在教育權上。有家長在澳門合法居留,他們不是刑事罪犯,但他們的子女在澳門很難入學。」回到這個問題,他認為,上一版由工聯議員提出的《工會法》立法方向是正確的,因為沒有把本地和外地工人分開對待,大家都是結社自由權的受益者。

澳門2049之後

被問到港澳作為「一國兩制」的樣板,在澳門是否成功落實?簡天龍認為,《基本法》並非天衣無縫,但模式構築得很好,實際成效很視乎執行的動態。「自治問題本來就有一種張力存在。北京政府嘗試取得更多權力,而在權力邊緣的港澳特區也想得到更多權力。《基本法》設定了界限,但還有灰色地帶存在。」

他形容「一國兩制」在澳門整體上是成功的,但或許也有危險的訊號,例如:終審法院對前年特首「民間公投」的裁決,似乎是一種停留在第一制而非在第二制的解釋,政府在事件中的某些立場令人憂心。他認為,澳門人有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

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近年香港已有大量關於2047年後政治前途的討論,但澳門卻是水靜鵝飛。簡天龍幽默地說「這是一條100萬的問題」,能保證2049後澳門還能繼續特區自治嗎?從法律角度而言,他認為結束自治並不違反《中葡聯合聲明》,但這會與社會期望相違背。

「自治可以繼續,但未必再以聯合聲明的形式為之。中國政府可以宣佈《基本法》會繼續在一段長時間內生效。另一種可能是中國的情勢發展到,不會再有第一制和第二制的區分。作為澳門人的一分子,雖然不是在這裡出生,我們應該推進第二制,例如不應該讓澳門大學看輕葡語。第二制不能忘記葡語是澳門的第二官方語言,這不是因為葡國的強制,而是由於中國的的承諾,兩國以自由意志締結條約並呈報聯合國。再沒有比這更正式的條約了。總是有人表面上推崇中國的一制,但實際上質疑中國對港澳的政策。」

澳門應輸入更多葡語法官

《時報》記者亦問到近期有葡籍檢察官被里斯本召回,簡天龍稱自己不了解詳情,但這例子已應被正視。現時澳門司法短缺,以現存人才的質量和經驗而言,澳門需要有葡語淵源的法官和檢察官。

「葡國要明白她本身有其歷史責任,確保以葡語為基礎的法律體系的存續。……我很久前就已主張應該要以香港為榜樣,也因此而被誤解。直到最近香港終審法院仍然有來自英國、澳洲、紐西蘭和汶萊的法官。這沒有出現問題,也沒有人說這是殖民主義。我們需要更多來自葡語系地區的法官,例如是巴西或佛得角的法官。」

 

原文:http://goo.gl/JA6O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