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現有法律煞停路環超高樓? 羅立文:問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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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環叠石塘山超高樓事件引起社會極大爭議,近日有城規會委員指,政府應按《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以工程「明顯影響財產、歷史、文化或環境價值的建築工作」為由,不批准工程准照的申請。運輸工務司司長出席環保局長譚偉文就職儀式後,並無正面回應問題,只稱「批則是工務局的職能,「涉及技術嘅嘢,你問返工務局,我對呢方面唔係咁熟悉,講錯咗就唔好。」

另外,環保局長譚偉文今日履新,前局長韋海揚則調任港口管理公司任副董事長。坊間有意見關注,韋海揚「坐正」局長一職不足一年,任期尚餘3個多月,究竟韋海揚任內「做錯乜嘢事」而被調走?羅立文指,韋海揚的調任純屬普通的人事調動,法律賦予政府隨時調任領導人員的權利,「無乜特別嘢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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