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促公佈保障樓花小業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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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吳國昌促請當局盡快佈保障樓花小業業權益的措施。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聲稱,每一幅收回土地再批出都要個別研究處理,沒有一般性措施,由於解釋得不清不楚,激起不少海一居小業主包圍工務局討說法。其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又稱,對現有個案會有一些保障措施,但還是未有具體說明。

吳國昌認為,對於臨時批給失效而收回土地,不便先訂定一般性的樓花小業主保障措施,以免變相鼓勵一些不能確定依期完成土地利用的發展商推出樓花套現,有關做法可理解。但對於現已發生的臨時批給失效而收回土地牽涉既有的數千戶樓花小業主問題,特區政府早已由3位司長共同研究,應當說明具體措施,好讓當事人理性選擇。

他又要求政府交代,針對現已發生的現實問題,可否給予這些樓花小業主權益保障措施包括:針對期望撤消交易取回血汗錢的樓花小業主,相關人士對不能履約的發展商自行依法提出退回預付樓款及退回雙倍訂金之餘,可要求政府退回已繳納的印花稅;而針對堅持期望完成交易最終取得預購樓宇單位者的樓花小業主,政府可主動設定具體條件,在重新開標承建當中規定維持原有建築規劃提供原定樓宇單位,並規定承建者負責依既有樓花合約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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