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5,500萬裝修排練室無解釋 議會一哥有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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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麥瑞權早前稱政府建個廁所都要250萬,令社會嘩然。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再透露,文化局兩個排練室的裝修費用竟然合共高達5,500多萬元,其中一個排練室為中樂團所用,費用4,000多萬,另一個為澳門樂團所用,費用為1,000多萬。「點解費用要咁高?到目前為止都未有回覆。」賀一誠表示,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的權力有限,不少議員對此都有微言。賀一誠說︰「我們議會不會減政府預算,但政府要交代清楚,點解一個60萬人口的城市,開支要800幾億?」

財政局今日到立法會向議員介紹新《預算綱要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會上不少議員都感慨立法會根本無實權監督政府的財政開支,最多得個「知」字。賀一誠認為,對政府的財政監督分別有特首、立法會、審計署三大關,如果發現問題就交廉署跟進,「最後就坐監就係咁多,澳門應該要有呢個制度。」

他認為,立法會的監督是政治監督、輿論監督,但審計署可以做更多實事,除出公佈審計報告指出部門問題之外,議會提出意見後,亦應該進行相應的跟進,這樣才能對政府的行政監督起到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都係咁樣做」。

賀一誠亦指出,現時立法會審議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嚴重滯後。到2016年都只能審議2014年的報告,完全起不作用,以致政府部門無法根據報告制訂新一年的預算,因此,「每一年度的預算是估算,而且估得太離譜!只能今年按明年的通脹率估算,所以每一年的預算執行率都好低。」他認為,這不是一個正常議會的工作。立法會必須今個年度審議上一年度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以及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

財政局回應稱,新法將規定每年的十一月或之前將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提交立法會審議,而且正與審計署溝通協調,竭力壓縮經審計的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提交時間,並會在財政局送交總帳目予審計署時,同時將副本送呈立法會參閱。

另外,政府有「熟地」不用卻要龐大開支租用辦公樓亦備受社會批評,而且今年的租賃開支更高為10.9億元。賀一誠希望新法可以規定部門租用寫字樓的費用歸入部門開支,他指出,現時很很多部門租賃寫字樓的費用都撥入總開支,議會根本睇唔到條數,做不到績效評估。他說︰「雖然都是政府的錢,但不同的袋,績效評估可以睇到,點解咁少人要租咁多寫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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